​

关于对江川托管区、华宁托管区不动产登记的告知书


来源: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7-04 16:41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广大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为方便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现对申请江川托管区、华宁托管区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作如下告知: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澄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澄江市城区、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九村镇、海口镇及托管区阳宗镇的不动产登记;对江川托管区、华宁托管区的不动产登记,分别向江川区、华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政策按江川区、华宁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电话咨询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澄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877-6912126

江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87780133798017107

华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877—5059080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74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