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 澄市监注听公字〔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及听证申请人澄江缘湖酒店(李志旺)、澄江县湖景鱼湾饭店(王小春)、澄江县丽景轩酒店(王文艳)、澄江馨湖酒店(王春贵)、澄江县腾沂宾馆(王学良)、澄江春记缘客栈(王春祥)、澄江县小伟饭店(张琼仙)、澄江县澜湖酒店(周江露)、胡家庄宾馆(胡开富)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拟依职权注销澄江县湖景鱼湾饭店、澄江县丽景轩酒店、澄江缘湖酒店、澄江馨湖酒店、澄江县腾沂宾馆、澄江春记缘客栈、澄江县小伟饭店、澄江县澜湖酒店、胡家庄宾馆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摊贩备案卡一事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澄江缘湖酒店(李志旺)、澄江县湖景鱼湾饭店(王小春)、澄江县丽景轩酒店(王文艳)、澄江馨湖酒店(王春贵)、澄江县腾沂宾馆(王学良)、澄江春记缘客栈(王春祥)、澄江县小伟饭店(张琼仙)、澄江县澜湖酒店(周江露)、胡家庄宾馆(胡开富)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7月27日09时0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振兴路9号。 四、注意事项 (一)与该行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7月27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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