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户: 假期旅游高峰临近,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舒心出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现对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二)依法促销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做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三)维护价格公平。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的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云南旅游形象。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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