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701000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烤烟生产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烤烟生产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发展全县烤烟生产政策,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施烤烟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适用科学技术的推广、指导工作。 (3)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镇和街道办事处烤烟生产计划的落实。 (4)负责全县烤烟生产完成情况的统计、总结、评比和兑现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烤烟生产发展的支持。 (6)做好基本烟田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县烤烟生产工作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烟叶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18年市政府下达烤烟计划种植面积5.435万亩、收购烟叶计划742.5万公斤、上等烟比例69%左右的烤烟生产目标,以“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为主线,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强县,产业富县,和谐兴县”的战略不动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控烟叶生产规模,认真规划、调优布局、抓实生产环节工作打牢基础;认真落实科技措施到位率、创新管理模式、推广绿色种植、实现烤烟提质增效;加强烟区水利设施建设、修缮,开展卧室烤房建设,服务卷烟生产。全年新建热泵烤房40座、密集卧式烤房300座、卧式烤房改造120座,在山区整合农业资金开展烟叶果蔬烘干机建设74座。移栽前、收购前分别开展烟水、路的维修,改善生产条件,服务卷烟生产。 全县于8月24日开磅收购,至10月1日收购工作结束, 签订烤烟合同种植户4513户,合同种植面积5.435万亩,实际栽种面积59458亩,完成烟叶收购量742.5万公斤,完成任务的100%,其中交售上等烟552.10万公斤,占74.36%;交售中等烟173.40万公斤,占23.35%;实现烟农直接交售烟叶收入22771.01万元;实现均价30.67元;实现烟叶税5009.62万元;实现户均交售收入50456元。与去年相比:烤烟种植合同面积增加0.795万亩,增17.13%;烟叶收购量增加107.5万公斤,增16.93%;烤烟直接交售收入增加3667.5万元,增19.19%;上等烟比率增7.94个百分点;均价增加0.59元,增1.96%;烟叶税增加806.85万元,增19.20%。圆满完成了市、县设定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6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9.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总计增加1650.67万元,增加77.88%,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县依托抚仙湖保护治理政策支持,加快土地流转和烟区规划,创新新型烟叶生产主体,建立绿色烟叶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在抚仙湖径流区耕地休耕轮作区域规划种植1.0万亩田烟,在万亩田烟实施“2260”高端烟叶生产示范项目,每亩增加项目补助资金900元,该项总计增加900万元,同时为了配套万亩田烟,完善基础设施和烘烤设施,增加项目资金、品种补助资金、绿色生态建设资金等700多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4万元,占总支出的6.11%;项目支出1,358.78万元,占总支出的93.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564.94万元,减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3万元,增26%;项目支出减少583.17万元,减3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一些项目验收时间晚,支付的程序和手续跨年,导致支出跨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万元,增26%,主要人员经费增加15.9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3.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一些项目验收时间晚,支付的程序和手续跨年,导致支出跨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3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协调烤烟生产开支生产的组织协调费及生产组织奖励开支。 2、节能环保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烤烟水浇地修缮、烟区路路修缮、烤房修缮、应急抗旱等工作。 3、农林水支出695.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支付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行业精准扶贫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3%。与上年对比减少394.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3%。主要用于组织协调烤烟生产开支生产的组织协调费及生产组织奖励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烤烟水浇地修缮、烟区路路修缮、烤房修缮、应急抗旱等经费98.4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9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5%。主要用于热泵烤房建设补助、生物质燃料补助、烟路建设补助、其他年初烟草产业政策兑现补助(精准扶贫、节水滴灌、果蔬烘干机建设补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2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万亩田烟基地建设、“2260”项目实施、热泵烤房的新建及试验,涉及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及调研工作较多,对于生产验收及调研的会议接待开支由烟办的生产组织协调经费中列支。相关的报销手续按照接待费开支的手续办理,费用也是归口统计在公务接待费中。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66万元,增长25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253.85.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万亩田烟基地建设、“2260”项目实施、热泵烤房的新建及试验,涉及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及调研工作较多,对于生产验收及调研的会议接待开支由烟办的生产组织协调经费中列支。相关的报销手续按照接待费开支的手续办理,费用也是归口统计在公务接待费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烤烟生产、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考评接待、上级调研、下级汇报工作的接待开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万元,增32.42%。其中办公费1.12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1.61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工会费0.64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烤烟生产任务增加以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增加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72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5.66万元,固定资产58.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86.6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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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24.36 | 2665.66 | 58.7 |
| 43.4 |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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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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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项目1个260万,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预算1个160万元。 通过组织实施,实际实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1个,项目支出资金303.56万元,其中增加预算43.56万元、年初预算260万元。实施节能环保支出项目1个,项目资金支出到账110万元,实际支出98.4万元,节约项目支出61.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20万元,财政执行数为413.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单位实施支出为401.96万元,完成预算95.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县烤烟产业的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2018年全县烤烟合同种植户4513户,合同种植面积5.435万亩,实际栽种面积59458亩,完成烟叶收购量742.5万公斤,完成任务的100%,其中交售上等烟552.10万公斤,占74.36%;交售中等烟173.40万公斤,占23.35%;实现烟农直接交售烟叶收入22771.01万元;实现均价30.67元;实现烟叶税5009.62万元;实现户均交售收入50456元。与去年相比:烤烟种植合同面积增加0.795万亩,增17.13%;烟叶收购量增加107.5万公斤,增16.93%;烤烟直接交售收入增加3667.5万元,增19.19%;上等烟比率增7.94个百分点;均价增加0.59元,增1.96%;烟叶税增加806.85万元,增19.20%。圆满完成了市、县设定的目标任务。 抚仙湖径流区万亩绿色生态烟叶基地建设工作:在抚仙湖径流区种植1万亩绿色生态优质烟叶,其中龙街0.4万亩、右所0.25万亩、路居0.35万亩。 “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100%推广商品有机肥、腐熟农家肥、营养土、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改良土壤性状,开展残膜回收、全面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做好绿色生态烟叶发展的示范。 开展烤烟产业扶贫,促进烟农增收。按照脱贫攻坚总体任务和工作部署,发挥烟叶产业优势,在烟叶收购计划分配、烟叶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重点对建档立卡的种烟贫困户372户进行资金补助和技术扶持,确保贫困村烤烟增加亩均收入100元,总计增加34.98万元。 存在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预算资金26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03.56万元,增加预算43.5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预算资金160万元,实际支出98.4万元,节约项目支出61.6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澄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澄政办发[2017]169号)要求,进行项目预算。制定目标实施意见,按目标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澄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澄政办发[2017]169号)要求,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项目1个260万,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目预算1个160万元。 项目批复后,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烤烟生产意见》,认真开展烤烟组织协调管理,围绕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开展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修缮等项目,落实烤烟生产科技措施,开展烤烟生产示范项目。 通过组织实施,实际实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1个,项目支出资金303.56万元,其中增加预算43.56万元、年初预算260万元。实施节能环保支出项目1个,项目资金支出到账110万元,实际支出98.4万元,节约项目支出61.6万元。财政执行数为413.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单位实施支出为401.96万元,完成预算95.7%。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县烤烟产业的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701111 澄江县烤烟生产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1113124630833.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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