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定价成本调查结论,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因素,结合澄江实际,形成了公墓定价调整方案。 二、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情况 农村公益性公墓指县级民政部门批准设立,为本村居 民提供安葬骨灰(遗体)的非营利性殡葬服务设施。全市共建成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凤麓街道1个(牛宝山)、龙街街道2个(青龙山、双龙山)、右所镇1个(砚台山)、海口镇5个(宝象山、大龙潭、兴和园、老得坎、大黑山)、九村镇1个(龙山)、路居镇1个(老高坟);农村公益性公墓11个,共建成墓穴19612冢,其中:单人墓穴17835冢、双人墓穴1777冢,全部为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目前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街道)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截止2024年12月22日全市实际已安葬墓穴12622冢,实际使用率达64.35%。 三、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墓建设及维护管理成本,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参考周边市县的收费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最高上限标准 1.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不含刻字及安装) 单人墓穴2500元/冢,双人墓穴3750元/冢。 2.不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不含刻字及安装) 单人墓穴1700元/冢,双人墓穴2550元/冢。 3.不属于本村居民需要加收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可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加收公墓墓穴价格的,墓穴价格由各镇(街道)按不低于公墓建设成本的原则自行确定,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成本为3060元/冢,不含墓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成本为2260元/冢。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最高上限标准 不区分单双墓穴,全市45元/年·冢,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 年。 (二)减免规定 在民政部门监督下将骨灰撒散或参加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坟头的生态葬,自愿无偿捐献遗体者,免收公墓价格和维护管理费。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人员免收公墓价格及前20年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对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及其它人员的减免优惠政策由乡镇(街道)确定。 (五)执行标准确定 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允许下浮,具体执行标准由乡镇(街道)结合各地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起草过程 2024年9月20日至11月23日,对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开展了调查。于12月26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充分征求人大、政协、丧属代表、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定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完成情况 拟定于2025年1月底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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