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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江县2014年度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12-22 10:49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澄江县2014年度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明确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全国上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为确保我县提早实现生态县创建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生态县建设目标的总要求和年初两会所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做如下分解,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一、  责任主体及职责

(一)生态镇、生态村创建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

(二)职责划分:县环保局负责全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开展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创建的指导和申报协调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是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创建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镇(街道)生态环境规划,完成规划中提出的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各项指标建设内容,并按申报程序及资料整理要求,完成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社区)的申报工作。

二、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生态县创建的总目标,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必须有80%的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必须有80%的行政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必须有60%的行政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一年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获省级生态县命名一年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因此,生态镇、生态村的创建是我县生态县创建的细胞工程,务必高度重视,必须做到早规划、早实施、早申报。

(一)全面实施《澄江县右所镇环境规划(2013-2020年)》、《澄江县九村镇环境规划(2013-2020年)》,完成右所镇、九村镇两个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

(二)对已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的凤麓街道、龙街街道、海口镇启动环境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实施凤麓街道、龙街街道、海口镇生态创建提档升级,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

(三)按照各镇环境规划要求,大力开展生态村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全县60%的行政村获市级生态村命名

三、时间要求

根据我县当前生态县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国家、省级生态县创建最低时限计算,我县将于2017年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2019年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特提出生态创建时间要求

(一)右所镇、九村镇在确保本镇环境规划(2013-2020年)于20136月通过同级人大审议颁布实施的前提下,必须于20146月前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的5个基本条件、22项具体指标建设。20147月前按照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流程,完成本镇的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的整理汇编及视频录制工作,20148月前完成申报。

(二)凤麓街道、龙街街道、海口镇必须于20142月底前启动本镇(街道)环境规划修编工作,20144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并颁布实施。2014年内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各项指标建设,力争2015年完成申报命名工作。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必须于20145月前完成市级生态村相关指标建设,20146月前完成市级生态村创建申报工作,20147月前完成本镇(街道)辖区内60%的行政村获市级生态村命名。启动国家级生态镇申报的凤麓街道、龙街街道、海口镇必须于2014年底前完成辖区内80%的行政村达的市级生态村建设工作,力争2015年初获市级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1. 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站所负责人组成的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 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已颁布实施的环境规划中的各项内容和生态镇、生态村具体创建指标,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

3. 完备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完备的工作推进制度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属地生态文明建设,对工作不力的要坚决追究其责任。

4. 注重资料痕迹管理。在创建过程中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注重各项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在生态创建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及生态镇、生态村创建指标的测算依据等。

(二)县环境保护部门

1. 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县环保局要成立生态文明创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职责,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组成工作推进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生态创建工作的指导,避免走弯路。

2. 完备工作机制。县环保局要将全县生态文明创建列入常态化工作,要深入一线帮助研究工作,掌握全县各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动态,根据各级生态创建推进情况开展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和发现县、镇、村三级生态文明创建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3. 加大协调力度。县环保局要积极做好与省级、市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要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反映我县生态文明三级联创的工作情况,更应该及时将上级业务部门有关生态创建方面的指导意见传达到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县、镇、村三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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