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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12-22 11:27 点击率: 2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暂停九州(市)新增化学需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云环通〔2014137号)要求,自2014624日起,暂停玉溪市等九个州(市)行政区域内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类新增化学需量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以下简称“区域限批”)。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36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澄江县2014年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提前完成,为市政府争取省环保厅解除“区域限批”提供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有效和强硬的工作措施,加快澄江县污水处理厂、农业源减排项目、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行,超额超前完成年度指标削减任务,力争为市政府在2014年年底前解除“区域限批”提供有利条件。

二、工作措施

(一)完成澄江县污水处理厂指标削减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负荷率不低于75%,每月削减化学需氧量不低于137吨,削减氨氮不低于5.3吨,并推进中水回用处理设施建设。

1. 加大对沿线污水管网巡查力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护,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周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周边群众自觉维护沿线管道,对恶意破坏沿线污水管网的行为给予相应惩处。

2. 7月底启动建设县城公租房二期、青山路、凤凰巷、玉屏巷、凤尾村、东正街尾及右所镇政府办公区集镇污水管道,年底前投运。同时,加强对二横渠沟段已建减排工程措施的管理。

3. 积极跟进云南省环科院对县城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度,对老城区雨污分流进行完善改造,在2014年度内完成前期工作,于2015年组织实施;完善城郊结合部村落污水收集系统,配套赵七村、廖官营村的村落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4. 以污染总量控制为核心,强调最大化收集、调蓄雨季溢流混合污水和初期雨水,建设规模5000立方米/日污水调蓄池,最终营建抚仙湖北岸雨季污染负荷调蓄、处理体系。该项目现已委托云南省环科院编制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应积极跟进编制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5. 查缺补漏,对照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和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731前完成整改。

6. 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提高污水处理负荷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每月采取污水处理厂自查、部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督促污水处理厂对存在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中控设施、在线监测等设施运行正常。

7. 做好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工作,为污染减排提供数据支撑。每月25日前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按要求适时开展比对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结果分析工作。同时,确保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自行监测公布率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

8. 提前开展2014年度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为年底核查核算资料准备打下夯实基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县环保局、凤麓街道办事处、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人民政府

(二)按期完成农业源减排任务。930前完成张金智、陈礼、李世华规模养殖场减排工程治理的建设,1030日前完成7家养殖场年度减排核查核算资料准备上报。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协助单位:县环保局、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人民政府

(三)按期完成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减排任务。

1. 加强1号线脱硝项目日常监管,确保脱硝设施、在线监控系统、中控系统等正常运行,并于815前完成1号线脱硝项目的验收工作。

2. 加快2号线脱硝项目建设,确保于731前投运,投运后加强指导监管力度,确保脱硝设施、在线监控系统、中控系统等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不低于75%

3. 提前部署年底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年度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做好核算资料的审核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助单位: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九村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辖区内澄江县左所六社红砖厂(石云)、左所六社红砖厂(孙勇)、澄江县上左所潘吉山红砖厂、澄江县龙街街道高西红砖厂、澄江县左所云河红砖厂、澄江县海口红砖厂、澄江县富裕红砖厂及澄江县忠窑红砖厂等8户粘土砖企业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设备落后,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限于20141031日前实施关停。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

协助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工商局、县发展改革局、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人民政府、海口镇人民政府、九村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超前超额圆满完成2014年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确保在2014年年底前解除“区域限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澄江县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朝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师燕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正坤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吴运龙  县政府副县长

刘世祥  县政府副县长、右所镇党委书记

  员:陈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单春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黎明  县监察局局长

李锐光  县环保局局长

            王留东  县农业局局长

旃太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家德  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马永平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许泽玺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戎胜凯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右所镇镇长

                海口镇镇长

 陈永林  九村镇镇长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李锐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由县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师燕忠常务副县长、吴正坤副县长、吴运龙副县长、刘世祥副县长,分别牵头负责澄江县污水处理厂、农业源、淘汰落后产能、云南澄江华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源重点减排项目的推进工作。定期召集相关部门、镇(街道)就解除“区域限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1次现场督查,每月就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对每月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需向县政府说明情况。

   (二)制定澄江县污水处理厂的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细化任务,倒逼工期,快速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县环保局、凤麓街道办事处、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人民政府

(三)830日前组建澄江县总量减排技术力量。抽调有关单位技术骨干人员组成澄江县2014年度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组,为做好年底核查核算工作,有效提高国家和省认定的新增削减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助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严肃跟踪问效。按照《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471号)及《关于印发玉溪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16号)的要求,810日前对污染减排进度滞后,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较大的责任部门进行约谈或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企业(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

协助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强与市环保局的沟通、汇报和协调工作。每个月由县污染减排办向市环保局专题报告整治工作进度,争取本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得到市、省两级环保部门的认可,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助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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