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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12-22 11:14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改善投资软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县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投资项目审批进度为宗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以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采取“整合流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通过审批资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到位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机制。

二、审批范围

在澄江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政府性资金或由企业出资建设的所有投资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等有特殊规定的另行规定。

三、基本原则

1. 依法审批、高效便民。各审批单位要按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尽快调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进驻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窗口办公,依法整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 同步审查,并联审批。由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步审查申报资料;涉及并联审批的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审批部门先行受理,通过中心网络平台获取必需的批复文件。对涉及2个及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按照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进行审批。

3. 限时办结,全程监督。部门工作窗口应当从申报资料齐全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告知项目业主。县级行政监察机关通过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投资项目审批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并将纳入中心的审批事项、部门窗口收件、受理、审查、批复等信息及时在网络平台发布,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信息共享、公开透明、全程监督。

四、优化审批流程

1. 整合审批流程。按照项目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审批分为审批制审批、核准制审批和备案制审批三类。

1)审批制审批。该流程优化、整合为6个阶段:项目提出阶段、可研深度阶段、初设深度阶段、开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2)核准制审批。该流程优化、整合为6个阶段:项目提出阶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阶段、初设深度阶段、开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3)备案制审批。该流程优化、整合为5个阶段:可研深度阶段、初设深度阶段、开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2. 实体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受(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的实体平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代表县人民政府对进驻部门工作窗口的审批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全监管局、抚仙湖管理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气象局、防震减灾局、监察局、消防大队、人防办16个部门的47个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根据各部门审批事项,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

3. 网络平台。省审批中心统一建设全省互联互通的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网,并将网络延伸到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同级中心部门工作窗口,并通过电子政务网与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互联,统一使用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加强信息沟通、协同配合,实现审批信息资源共享。

4. 三级联动。县政务服务中心运用投资项目审批系统,以“项目业主中心项目业主”横向和“中心中心”纵向的网格方式,实现省、州、县三级联动审批,达到投资项目审批资料传输电子化、审批受(办)理信息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和审批高效化的目标。

5. 审批信息共享。各审批部门应当通过采用“文”、“表”对应的形式,实现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技术规范、审批条件、审批规范、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的标准化,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审批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6. 限时办结。审批部门应当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在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

五、部门职责

1. 县发展改革局: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 县工业信息商贸科技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工业技改)。

3. 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初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的审查;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招拍挂/划拨及协议出让);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及项目备案。

4. 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备案、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 县林业局:征收占用(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

7. 县水利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水许可审批;占用农田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8. 县气象局: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项目审批、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9. 县人防办: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10. 县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1. 县抚仙湖管理局: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转报)。

12. 县防震减灾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13. 县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六、审批流程

(一)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1. 项目提出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先向县发改部门报送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取得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 可研深度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抚仙湖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防震减灾局、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取得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依据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及附件材料,向抚管、住建、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申请办理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手续,同时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节能评估审查等。

3. 初设深度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改或住建部门报送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同时,向住建、国土、人防办、消防、林业等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土地方案审查、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及设计备案等手续。

4. 开工准备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备案、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招拍挂/划拨及协议出让)、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项目审批。

5. 建设实施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6. 竣工验收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水利局、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二)实行核准制的非政府投资项目

1. 项目提出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取得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后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抚仙湖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防震减灾局、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依据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及附件材料,向抚管、住建、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申请办理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手续,同时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办理节能评估审查等。

3. 初设深度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或住建部门报送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同时,向住建、国土、人防办、消防、林业等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土地方案审查、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及设计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手续。

4. 开工准备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备案、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招拍挂/划拨及协议出让)、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项目审批。

5. 建设实施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6. 竣工验收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水利局、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三)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1. 可研深度阶段

审批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抚仙湖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防震减灾局、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首先向抚管部门申请办理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同时向发改、工信部门申请办理节能评估审查、备案手续,准予备案后,同时向规划、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环评、水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审批和许可手续。

2. 初设深度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报送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附发改或工信部门的备案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同时,向住建、国土、人防办、消防、林业等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土地方案审查、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及设计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手续。

3. 开工准备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备案、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招拍挂/划拨及协议出让)、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项目审批。

4. 建设实施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5. 竣工验收阶段

审批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水利局、消防大队、安全监管局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雷电易发区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四)并联审批流程

实行审批制、核准、备案制并联审批流程详见附件123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审批部门要把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整合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权限和事项进驻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

(二)明确责任。遵行精简、便民的原则,确定所需申请材料及份数;明确并联审批部门内部的审批(审查)权限,设置并联审批工作联系机构,明确联系机构的工作职责。

(三)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全省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正式启动后,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正式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要按照省、市、县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要求,实现网上审批。各审批部门要按要求选派素质高、业务熟、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进驻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心部门工作窗口,积极开展工作。

(四)强化监督。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适时对进驻各部门工作窗口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县监察局要把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违反规定继续受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或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不力而影响审批时效的部门和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 审批制并联审批流程图

2. 核准制并联审批流程图

3. 备案制并联审批流程图

县级并联审批流程图(六阶段)征求意见稿.xls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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