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澄江县委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以及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澄江县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上水平,确保农业稳步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结合澄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强化粮食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落实保护主体和责任,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的抗灾减灾能力。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试验示范粮食良种4个,稳定粮食播种面积9万亩,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坚持水旱、烟粮轮作,提高粮食单产,力争粮食总产量达到3920万公斤。以学校、家庭、食堂为重点,增强全社会节粮意识,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逐步建设节粮减损设施。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非法炒作行为,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加强产销合作,做好粮油市场监管、粮食收储和县级储备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二)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专业化组织、产业化发展、品牌化竞争”的思路,把优质、高效、生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着力抓好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景观绿化苗木、优质林果、绿色有机蔬菜等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稳定烤烟种植规模,提高烟叶生产水平,突出烟叶区域特色,促进烤烟提质增效,完成510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继续执行《中共澄江县委、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澄发〔2011〕9号)和《中共澄江县委、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澄发〔2013〕25号)文件明确的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发展蓝莓、荷藕、核桃、景观苗木、抗浪鱼等生态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发展以本土树种为主的苗木基地建设,发展蓝莓3000亩、荷藕2500亩、景观苗木2000亩、核桃1万亩、抗浪鱼养殖200亩。推广蔬菜新品种10个,种植蔬菜22.7万亩。加强与市抚投公司、市烟草公司和木森公司、万家欢等企业的合作,以高西、左所、广龙片区为重点,着力发展蓝莓庄园;以吉花、小西片区为重点,加快建设荷藕庄园;在环湖北路区域继续推进玉溪庄园、木森景观建设,发展具有澄江特色的现代庄园。加快抚仙湖径流区外标准化养殖小区规划,推广新型生物发酵床养猪1000平方米。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继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鼓励引导多元金融、风险投资等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健全完善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大涉农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基层农业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科技试验推广力度,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创新农业科技联合协作机制,引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良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学种养殖水平。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
(四)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统筹全县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将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集贸市场等建设,启动海口、九村集镇农贸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村流通工程,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提升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稳定现有产品出口基础,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壮大农产品外贸出口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4户以上,注册农产品知名品牌商标2个以上。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和省市各类展销活动,培育具有澄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做好实体经营的同时,更加倚重电商模式,突破在线宣传营销,实现由在地农业、在场农业、在版农业向在线农业跃升。
(五)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按照中央“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形成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镇(街道)绩效考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测检疫服务效率,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防疫体系建设,着力抓好春防秋防工作,着力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严格执行畜禽贩运申报备案、报检、隔离观察制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产品安全重大事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普及农产品安全常识,消除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惧心理,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走绿色名牌农业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支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确保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增量和比例逐年提高。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各负其责、各记其功、互促共进”的原则,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将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纳入县、镇财政预算统筹,加大财政对抗旱防汛和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农业项目策划和储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高原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农田水利、中低产田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和资金,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虚假冒用、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依法、及时、足额向农民兑付各类农业补贴。
(七)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现代农业产权制度为基础和前提,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为突破口,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为重点,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和民间资金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加强财政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引导和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向基层延伸网点,拓展涉农业务,开拓农村市场。全面推进以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完善涉农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全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巩固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着力解决广大群众贷款难、难贷款等问题。推广应用ATM机、POS 机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电子支付业务,提高农村支付结算便利度。创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拓宽农业龙头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债券、票据市场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
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八)积极推进农村产权确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三个不变”,探索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用3―5年时间,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农民定地、定权、定心。做好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交易信息系统,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林权流转。
(九)稳妥推进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结合县情实际,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征地补偿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多元化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执行《澄江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的同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户对宅基地的申请权、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科学有效利用好闲置土地。加快“城镇上山、工业上坡”步伐,最大限度减少占用优质耕地。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县、镇(街道)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细化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签证制度,健全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及破坏、污染、圈占闲置、撂荒耕地等行为。
(十)探索农民财产权实现形式。探索农村产权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和合作,建立紧密性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农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通过流转交易平台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创新农村“三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完善资金运行、综合核查、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承包地之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作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组建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金股份公司等新型经济组织,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
四、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十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家庭工业。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大力发展以蓝莓、荷藕、核桃等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中央和省、市财政扶持项目。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力度,加强认定管理,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党校、职中、农广校等培训主阵地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种田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
(十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大力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市场”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扶持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化服务组织,重点发展用水合作组织、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等农业专业技术服务队伍。
(十三)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深入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生力军。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十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和完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征收力度。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完成 1500口爱心水窖建设和新村、水箐等5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小冲小(一)型水库新建,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编制完成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配合做好甸朵龙潭调水工程。完成养白牛农业综合开发、小西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地4300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加强防汛抗旱能力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完成海口新村、九村龙潭增建挂钩土地整治项目。
(十五)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农民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按照“治理一个村庄、完善一套基础设施、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建成一个美丽乡村”的要求,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提升农业、农村和城镇“两污”收集处理能力,启动113个生态村庄建设。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推广测土配方10.5万亩、生物防治1.5万亩、控氮减磷0.5万亩,全面完成拆除塑料薄膜大棚任务,引导抚仙湖径流区规模养殖场逐步退出,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森林澄江”建设,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指标,继续推进石漠化治理项目,完成绿化造林3.08万亩。强化西龙潭、东龙潭和水库等为主的水源保护。加快推进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立昌社区退房还湖异地搬迁安置工作和抚仙湖北岸中水回用等工程,切实减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统筹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完成右所、九村省级生态镇申报,启动凤麓、龙街、海口3个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确保年内6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严格执行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和沿湖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完善“户保洁、村集中、镇清运、县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洁保洁体系,持续开展“五进八清”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十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点搬迁工作。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灾后减损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切实加强暴雨洪涝、地质灾害防治,抓好预防和提前避让。健全完善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和重大病虫害预警监测。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十七)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按照“做特民居、做美村庄、做优集镇、做强县城”的思路,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机制,同步推进房、村、镇、城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交通干道沿线村、抚仙湖周边村、特色产业村、重点景区周边村为重点,按照易地搬迁型、传统村落型、旅游服务型三种类型,加大财政普惠制奖补、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落实“15752”特色民居奖补政策,集中力量建设美丽家园行动项目建设村20个,力争建成一批省市级精品村。以精品村为支点、以景观带为轴线,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着力建设庄园经济带、农业产业带、文化展示带、旅游休闲带和生态廊道带,努力打造几条各具特色的乡村风景线。
(十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参与供给机制,发挥政府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环保等公共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居民权利平等、机会均等、服务同等。实施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工程,完成19所学校48幢4.05万平方米C级危房加固改造和龙街、右所中心幼儿园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小西小学扩建工程,加快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认真落实“三免一补”、“营养餐”等惠民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海口卫生院等项目建设。鼓励多元化办医,积极引进民营医院。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管理工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转军人、零就业家庭的培训就业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转户进城农民和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成九村敬老院扩建工程。将殡葬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完成县经营性骨灰公墓、殡仪馆和集中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全县火化率达40%。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落实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农村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加强农村文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十九)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挥新型城镇化带动作用,增强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反哺、辐射和带动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的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农村“五项保留”,切实保障转户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维持不变。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级各部门、各类建设项目、民生扶持政策、奖励补贴资金,进一步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承载能力。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坚持农村土地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集中、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的发展模式,强化城乡产业体系建设,切实增加转户群众收入。继续抓好“农转城”工作,完成“农转城”5000人。
(二十)完善扶贫攻坚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加大扶贫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攻坚,推动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相互促进。大力推进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扶贫安居、易地扶贫、基础设施、整乡整村推进到村到户,完成12个省级整村推进扶贫项目、50户贫困户安居房建设、2000万小额贷款发放等扶贫开发项目。巩固提升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定点挂钩扶贫责任、社会帮扶合作共赢、社会扶贫项目监测评估和社会帮扶捐赠帮困等机制,构建政策、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格局。认真研究各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实做到瞄准对象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七、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二十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强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党建工作,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鼓励置业退伍军人到村(社区)工作,完善大学生“村官”和村(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的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加强对土地、环保、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继续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困难党员的关心、爱护、帮助力度,增强党员归属感。
(二十二)创新农村管理服务。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健全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创新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完善乡镇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开展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安定。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改善群众工作方法,倡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移风易俗,倡导“24字”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县情农情,紧紧围绕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走出一条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