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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12-29 15:58 点击率: 4打印 】【 关闭

澄江县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县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但在过程中,全县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建立用地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朝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师燕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员: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玉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黎明   县监察局局长

        李家德   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

        任自能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锐光   县环保局局长

        赵宏高   县抚仙湖管理局局长

        旃太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德禹   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王留东   县农业局局长

        张世杰   县林业局局长

        王建春   县水利局局长

        李秀丽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戎胜凯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右所镇镇长

             海口镇镇长

        陈永林   九村镇镇长

        钟洪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晟宇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钟洪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晟宇任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主体

    (一)整治范围:澄江县辖区内近三年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若发现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重大项目,必须追溯到项目启动时间节点。

    (二)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整治内容

(一)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

(二)未批即用、未供即用。

(三)少批多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

(四)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工作步骤:分自查清理、查处整改两个阶段。

(二)时间要求:自查清理阶段,20142202

26日;查处整改阶段:201422735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定立场,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各自职能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精力,全面清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快速推进,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清理结束后,填写《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登记表》(电子版及加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2014227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梳理,分清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一是要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批情况,查清审批报批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清查是否依法依规审批报批,是否存在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行为,各个环节手续是否完备等问题。针对梳理清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上下及时对接,纠正错误,完善手续。二是要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情况,重点对清理出来的未批即用、未供即用、少批多占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分清责任,进行分类处理。

(四)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禁令,依法依规、严肃认真;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1741号)等法律及政策规定,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必须于2014315日前完成。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用地,必须做到:一是对清查发现的违法用地,一律停止项目和各类经营活动。二是对于未办理征转手续的违法用地,不能含糊,必须采取强力措施,恢复原状。三是对于已办理征转手续,具备供地条件的违法用地,查处后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四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用地,按照现行政策处理。

(五)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登记表》、《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公章的纸质版),201431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视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强化执行、严格问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本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干扰阻扰、隐瞒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材料报送联系人:刘晟宇

联系电话:691554215398775712

    真:6915541

    箱:4166236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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