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县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但在过程中,全县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建立用地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朝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师燕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蹇 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玉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黎明 县监察局局长
李家德 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
任自能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锐光 县环保局局长
赵宏高 县抚仙湖管理局局长
旃太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德禹 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王留东 县农业局局长
张世杰 县林业局局长
王建春 县水利局局长
李秀丽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钱 凯 凤麓街道办事处主任
戎胜凯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昌 右所镇镇长
李 娜 海口镇镇长
陈永林 九村镇镇长
钟洪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晟宇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钟洪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晟宇任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主体
(一)整治范围:澄江县辖区内近三年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若发现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重大项目,必须追溯到项目启动时间节点。
(二)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四、整治内容
(一)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
(二)未批即用、未供即用。
(三)少批多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
(四)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工作步骤:分自查清理、查处整改两个阶段。
(二)时间要求:自查清理阶段,2014年2月20日至2月
26日;查处整改阶段:2014年2月27日至3月5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定立场,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各自职能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精力,全面清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快速推进,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清理结束后,填写《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登记表》(电子版及加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2014年2月27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梳理,分清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一是要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批情况,查清审批报批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清查是否依法依规审批报批,是否存在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行为,各个环节手续是否完备等问题。针对梳理清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分清责任,上下及时对接,纠正错误,完善手续。二是要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情况,重点对清理出来的未批即用、未供即用、少批多占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分清责任,进行分类处理。
(四)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禁令,依法依规、严肃认真;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1〕741号)等法律及政策规定,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必须于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用地,必须做到:一是对清查发现的违法用地,一律停止项目和各类经营活动。二是对于未办理征转手续的违法用地,不能含糊,必须采取强力措施,恢复原状。三是对于已办理征转手续,具备供地条件的违法用地,查处后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四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用地,按照现行政策处理。
(五)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登记表》、《澄江县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视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强化执行、严格问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本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干扰阻扰、隐瞒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材料报送联系人:刘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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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