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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2-27 09:54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握全县城市地下管线现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3号)文件精神及玉溪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地下管线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县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类地下管线不断增加,在缺乏统一规划的不利条件下,相关建设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开挖,造成地下管线混乱不堪,已严重影响到今后的城市建设步伐。通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掌握全县现有各类地下管线情况,完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社会、专业管线单位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从而促进全县城市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的统一规划、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主要为澄江县城市建成区(规划区)、澄江县工业园区,面积约18平方公里,预计普查管线长度约100公里。普查内容为城市主次干道及小区干道各类地下管线。管线类别按以下分类:市政类为给水(源水、供水)、排水(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等;通讯类为民用和军警用光缆、电缆,包括电信、移动、有线电视、交警信号、监控网络等;电力类为各类高压和低压地埋输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管线和输电线)、路灯等;其他类主要是各类工业管线等。普查工作主要为查明各管线的平面、高程、埋深、走向(流向)、长度、规格、材质、权属单位信息。编制计算机数据成果文件、编绘地下管网图,建立数据库。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2月)。

    1. 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 收集资料。在原有掌握新增、改扩建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召集专门会议,培训权属单位技术人员,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将地形图分发给各管线权属单位,由各管线权属单位将自家地下管线现况资料绘制在地形图上,并组织实地对照校核。

3. 地形建库。根据现有城区地形图的状况,并进行地形建库。

   (二)管线探测阶段(20153-4月)。

    管线探测执行《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具体探测工作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专业探测公司负责实施。进行地下管线探测需要的图根控制参数,包括地下管线及管线附属物的坐标和高程、埋深、走向、材质、规格、性质、重要节点、埋设年代、权属单位等属性内容。编绘地下管线图,包括综合管线图、专业管线图和放大图、断面图。同时,对完成新建城市道路、城市新区、工业(产业)园区和城市重大项目区域内地下管线进行规划。

探测方法采用直接开井查勘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确定的明显管线点采用直接查勘方法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隐蔽管线点主要采用仪器探查方法或开挖等方法确定其地面投影位置及埋深。  

    (三)数据录入及成果验收阶段(20145月―6月)。

1. 在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处理及入库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输入和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等多种功能和公共数据交换服务;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更新机制,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与维护,并且实现市、县共享,政府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之间共享,及其他共享。

2. 成果验收。地下管线探测和新建城市道路、城市新区、工业(产业)园区和城市重大项目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成果权属单位审查通过后,提交全部数据成果,由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澄江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师燕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旃太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行政综合执

                 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队、人防办、工信委、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武装部、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此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万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确领导,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将本次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切实保障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本着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政府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地下管线信息属公共资源,后期动态管理及维护费用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四)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建立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县住建部门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核实程序中来,对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应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建档保存。

    (五)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共享机制。

    各管线单位将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及时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并及时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建立互动机制,确保地下管线信息成果共建共享。

    五、工作任务分解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定普查技术规范、地下管线管理制度及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协调给排水、路灯等管线权属部门开展现况调绘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负责组织专业公司对所有地下管线进行探测核验,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办)日常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审核专项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落实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所属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组织开展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五)县人防办:负责提供人防工程的现状资料;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六)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负责收集提供分管行业管线的现状资料;组织开展分管行业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及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工作。

    (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负责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配合县普查办开展辖区内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工业园区开展园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对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普查成果进行核验并实现普查信息共享。   

(九)人武部: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配合普查办对所属管线普查成果进行核验。

    (十)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县供电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提供;负责所属地下管线(含地上输电线)现况调绘、普查协调及普查成果核验、信息共享工作。

(十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及普查成果核验、信息共享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明确目标,强化领导,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做好普查实施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各管线权属单位要确定1―2名熟悉管线情况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并于20152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县普查办。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务必于2015430日前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所需调绘资料报送至县普查办。同时,要做好探测施工协助、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科学组织普查。普查探测单位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采取行之有效的探测技术手段和先进设备,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公安、交警、市政管理部门要为探测过程中施工车辆的行驶、停放以及在道路设施作业面上勘探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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