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抚仙湖沿湖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澄江县对外宣传和旅游形象,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整治目标
按照“领导牵头、部门协作、条块结合、明确职责、严格执法、合理疏导、属地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抚仙湖沿湖环境卫生绿化、标识标牌、交通秩序、餐饮、住宿和景区(点)经营管理。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抚仙湖沿湖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卫生,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文明、诚信、健康的旅游环境。并在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出长效、管长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综合整治成果。
二、 组织机构
为确保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县政府要求,成立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查等工作。
组 长: 李朝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燕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世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 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郭迎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单春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泽玺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俞 琴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朱存忠 县政法委副书记、社管综治办主任
洪 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黎明 县司法局局长
田永华 县卫生局局长
杨礼平 县抚仙湖管理局局长
杨进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旃太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开华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马玉伟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立胜 县工商局局长
马玉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锐光 县环保局局长
史洪进 县国税局局长
熊建宇 县地税局局长
魏 巍 县公安局副局长
山洪贵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希伟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组长
赵宏高 海口镇党委书记
戎胜凯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昌 右所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广体局,由赵开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收集报送相关情况信息。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根据自身实际分别成立景区(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旅游安全
1. 做好旅游黄金周、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各项旅游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营造安全、和谐、公平、公正的旅游环境。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赵开华、杨礼平、杨进书、田永华、张立胜、山洪贵、曾希伟、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抚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质监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2. 开展沿湖景区及周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达到景区不发生道路拥堵,消防安全措施完备、治安有序、旅游环境和谐稳定的目标。
督办领导:周斌
责 任 人:朱存忠、洪表、魏巍、山洪贵、马玉伟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
3. 科学划定游泳区、禁入区等功能区域,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沿湖景区水上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设置水上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加大水上巡查救援力度,规范水上游乐项目经营行为,确保旅游水上安全。
督办领导:刘世祥
责 任 人:杨礼平、赵开华、张立胜、曾希伟、马玉伟、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抚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二)景区景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1. 开展景区(点)公路沿线追客拉客等行为的专项集中整治,特别对禄充景区大门入口、大洞入口、立昌景区路口实行定岗管理,重点整治商户上路拉客及帮助游客逃票等行为。
督办领导:周斌
责 任 人:魏巍、洪表、戎胜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龙街街道办事处
2. 开展沿湖景区沙滩车、马匹管理专项整治,按照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沙滩车及旅游营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查处沙滩车违规上路、超载及马匹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行为。
督办领导:周斌
责 任 人:魏巍、洪表、戎胜凯、赵昌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龙街街道、右所镇
3. 对沿湖景区的旅游标识标牌等旅游服务实施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制作景区全景图、导览图等公共标识符号,提升景区旅游服务功能。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赵开华、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4. 巩固创卫、创文和拆临拆违成果,以抚仙湖保护治理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依法查处沿湖100米内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逐步建立从源头杜绝沿湖乱搭乱建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增临违建筑。
督办领导:刘世祥
责 任 人:旃太胜、马玉东、杨礼平、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抚管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三)旅游景区景点及市场秩序
1. 整治强买强卖、围追堵截游客强行售销商品、强行有偿服务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张立胜、魏巍、赵开华、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线公安局、县文旅广体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2. 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餐饮场所、购物场所、宾馆酒店进行执法检查,查处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以及虚假宣传销售等欺诈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及偷税漏税逃税或掺杂使假的购物点。加强价格投诉源头防范,对易引起价格投诉节点予以重点管理。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张立胜、史洪进、熊建宇、曾希伟、杨进书、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3. 对沿湖景区个体工商户开展税收定额管理整治,发票管理整治,户籍管理整治以及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工作。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张立胜、史洪进、熊建宇、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龙街街道办、右所镇、海口镇
4.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畅通旅游消费投诉渠道,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张立胜、杨进书、魏巍、赵开华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广体局
5. 建立沿湖餐馆、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等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整合执法管理力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证照不全、无证经营的商户进行依法处理,规范沿湖旅游市场秩序,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杨进书、张立胜、曾希伟、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6. 严厉打击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确保沿湖景区内不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杨进书、田永华、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7. 开展旅店业卫生设施、消毒设施、卫生保洁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大检查,构建和谐、舒适、安详、洁净、安全的住宿环境,打击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合格证的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张立胜、田永华、杨进书、曾希伟、戎胜凯、赵 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8.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的游乐船只,加大对超员、超载的查处力度,进一步遏制超载经营等违法违章现象,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督办领导:刘世祥
责 任 人:杨礼平、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抚管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9. 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做好旅游服务投诉处理工作,对游客举报、投诉的不规范的旅游服务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回复。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赵开华、张立胜、魏巍、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10. 加强对经营商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
督办领导:周斌
责 任 人:洪黎明、赵开华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文旅广体局
11. 积极开展旅游服务宣传促销,在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通过手机短信、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引导游客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景区门票,理性消费,维护澄江县旅游市场秩序和窗口形象。
督办领导:刘燕萍
责 任 人:赵开华、戎胜凯、赵昌、赵宏高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
四、时间安排
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
(一)宣传发动(时间4月1日―30日)
县政府办制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治措施,责任到人,并及时将整治活动相关信息通过电视台、网站、会议等形式发布,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禄充风景区居民的支持。
(二)集中整治(时间5月1日―31日)
按照方案,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统一行动,展开集中整治工作。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查办一批案件,确保整治活动不走过场。
(三)完善巩固(长期坚持)
结合工作实际,对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景区良好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抚仙湖沿湖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升澄江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把治理工作列入当年的工作重点,抽调骨干人员、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措施,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亲力亲为,做到日有安排,周有总结,月有成果。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责任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开展综合整治。整治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景区内环境治理和周边环境治理相结合。按照“先治脏、后治乱、再治差”的原则,加强景区内环境和周边环境治理,打造和谐景区。二是属地管理和部门协调相结合。进一步强调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意识,在发挥职能作用上下功夫,谁的人谁管,谁的责任谁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出抓好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环境治理。三是巩固成果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重点抓好上路拦车揽客,通往景区道路两侧线路入地、里空外卖等难点问题,打好攻坚战,并长期坚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防止反弹。
(三)督促检查,确保实效。
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周一下午
3
点前,将前一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
6
月
30
日
和
12
月
20
日
下午
3
点前
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