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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劳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4-30 17:02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劳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为便于各镇(街道)、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和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劳动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515253放假。  

    二、节假日期间的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切实抓好节假期间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委改进作风十项规定、玉溪市11项规定及《澄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落实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值班期间脱岗等违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象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值勤、应急和通讯车辆外,各单位公车一律封停。

(三)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专题研究和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实抓细。以旅游景区、医院、公园、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客运车站、集市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广电、供水、供电等重要部门和建筑工地、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改,及时解决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统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防汛、森林防火、春耕生产、建筑施工、工矿企业和食品药品安全、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维稳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澄政办发〔2009143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澄政办发〔2013103号)等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信息,发生突发事件没有及时上报信息和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人责任,严肃进行处理。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继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处置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加强社会情况的掌握研判,密切关注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握敏感地区、重点领域和特殊人群的动态;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论和社情民意,并按工作职责做好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六)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外出需严格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玉办发〔20149号)、《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澄办发201411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县长请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外出请假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情况表》,并经领导签字同意。请假得到批准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县政府各部门及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备。

(七)值班检查通报。县政府办公室将在节假日期间每天电话抽查各单位值班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通信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对未按照要求坚守岗位、值班电话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电话等将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和值班电话于2015430日下午5:30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691152069102226914387(传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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