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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统计报表信息管理制度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7-09 14:42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统计报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县交通运输局专职统计设在基建股。县公路管理段设置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养护、水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等统计工作。各下属单位和镇(街道)交通管理所要重视统计和信息工作,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  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交通运输部养护统计年报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桥梁养护数据库,并按要求按时上报。

第三条  掌握县内农村公路(以县道为主)交通流量情况,为制定中长期养护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四条  及时调查了解农村公路雨季水毁情况,上报水毁工程报表。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巡查、检查及考核评定情况应及时对下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并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六条  统计数据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报表细目认真填报,填报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许虚报、瞒报、乱报。

第七条  统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公路信息报表填报、软件运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适应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公路信息统计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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