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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8-28 16:37 点击率: 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澄江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厅、省爱卫会《云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总体方案(20092015年)》(云卫发�2009776号文件)、《玉溪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3年)》和《澄江县2012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澄政办发�201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澄江县2015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计划。

一、总目标

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的综合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各镇、街道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5年度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健康一二一”(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行动。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技术措施和支持工具,开展各种全民参与的健康方式活动。

(二)学校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5年全县100%的中小学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学校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逐年提高。

1. 倡导合理膳食。提高学生对健康饮食行为的认识,鼓励并帮助学生做出有益健康的饮食选择,消除有害健康的饮食习惯。推广限盐勺、控油壶等合理膳食支持工具的使用,倡导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2. 普及健康锻炼。各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设体育课程,在师生中积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的健身理念,力求每个学生较好地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

3. 培养健康行为。开展“人人养成健康行为”行动,在学生中积极倡导养成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和拒绝烟草等良好卫生习惯。

4. 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咨询等,指导学生通过调节自身情绪和行为,寻求情感交流和心理援助等方法解决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融洽。

(三)向目标人群提供控油、限盐等健康教育培训和指导,倡导“健康出行,步行上下班”、“多走楼梯,少乘电梯”、“工间操”等活动,促使职工少静多动。居民对合理膳食和科学健身活动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有所提高,倡导全民健身。

(四)到2015年底,居民对合理膳食和科学健身活动知识的知晓率在原有基础上上升。

(五)到2015年底,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和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上升。

(六)到2015年底,澄江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在2014年完成23个的基础上,新增8个,达到31个。

(七)围绕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精神病日、控烟日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卫生宣传日主题,主动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泛和群众喜好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八)居民的行为危险因素上升趋势有所控制,与其相关慢性病的患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澄江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行动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督导和评价行动工作;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疾控中心作为全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围绕每年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卫生宣传日主题,主动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泛和群众喜好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性。要建立科学长效的激励机制,积极动员协调并争取政府、各企事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参与和支持,将辖区范围内有关机构纳入到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坚持运动的“健康一二一”活动中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以及网络等手段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民关注、实践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崇尚健康,参与并支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社会环境。

(三)以点促面,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各级各部门要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建立长效、科学的工作机制相结合,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成果相结合,与建设健康社区等活动相结合,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已落实的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工作措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预防保健体系和服务网络,以社区为平台,结合地方实际,推选社区、食堂、餐厅、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为“健康社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单位”,建立以点促面、以面促全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长效、科学的行动模式,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广,确保全县人民享受到最基本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促进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的全面提高。

(四)加强能力建设,推广先进技术和服务。卫生部门要积极组织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和疾病防治专家讲座,加强对直接服务于民的健康教育等基层队伍建设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加强针对群众最基本、最迫切、专业化的防病知识能力培训的同时,更要注重向基层队伍、向群众传播健康知识、自我保健技能、自我实践健康生活方式能力和技巧。在进一步加强合理膳食、科学健身等具体化、个体化健康生活方式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的同时,加强对行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管理,逐步推出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膳食、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的适宜技术,向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实惠、最有效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用于鼓励和帮助个人、家庭和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

(五)分类指导,促进全民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中小学生、机关人群、家庭主妇、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的生理需求、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特点,不断完善促进健康的标准和规范,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向群众传递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知识。要制定适宜的奖惩制度,鼓励相关部门为个人、家庭和集体人群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咨询和有关技术服务。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等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鼓励群众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群众自发组织的易传播、易接受、易沟通的平台作用和能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并支持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立体环境,掀起群众自我保护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热潮。

四、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制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奖惩制度,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纳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管理。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全县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县发展改革局: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指导监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专项经费使用。

县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两操两课”制度和健康教育课制度,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落实健康教育、体育师资、经费和场地设施,按照“健康学校”标准,积极创建“健康学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所需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公园、绿地、广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和改造,改善全民健身的环境和条件。具体负责健康主体公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县卫生局制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奖惩制度,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重大活动的场馆消防、交通管制、安全保卫,维护正常的秩序,确保各类群众性健身竞赛活动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开展食品的安全检查和宣传,特别要针对餐馆、食品加工、流通环节进行控油、限盐的培训、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的建设评比活动,推广食品营养标签。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健康社区和健身小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积极发动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参加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积极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动员全县职工、团员、青少年妇女、儿童积极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单位开展工间操,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32014年创建“健康食堂”、“ 健康餐厅(酒店)”的基础上,新增“健康食堂”、“ 健康餐厅(酒店)”各2个,保证201510月底有授牌的“健康食堂”7个、“ 健康餐厅(酒店)”7个,并2015837日将申报材料提交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办公室,89月进行考评验收。

(二)加强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完成2家“健康单位”创建工作,完成2个“健康社区”创建工作。

(三)巩固创建成果、完善资料收集,进一步完善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屋相关设施,巩固20132014年度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健康单位创建成果,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158月底前完成复评。

六、督导与评估

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提交县综合考评办。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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