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澄江县委、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澄发〔2015〕12号),设立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澄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澄江县粮食局、澄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 取消核发、审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审批职责,按有关规定管理。
2. 取消对明码标价的方式进行监制的审批职责,按有关规定管理。
3. 取消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职责。
4. 根据国家、云南省和玉溪市的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调整的职责
1. 将镇(街道)自来水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审批的审批职责,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事项。
2. 将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批的审批职责,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事项。
3. 将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审批的审批职责,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事项。
4. 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的审批职责,调整为部门内部审批事项。
5. 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核准的审批职责,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事项。
6.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
(三)划入的职责
1. 划入澄江县粮食局的工作职责。
2. 划入澄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3. 划入原澄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
(四)承接的职责
1. 承接对企业不使用市级政府性资金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内的项目核准职责。
2. 承接对企业不使用市级政府性资金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04年本)外的项目备案职责。
3. 承接除跨省日调水50万吨以下、跨州市调水项目及需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外的城市供水投资项目核准职责。
4. 承接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下的其他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审批职责。
5. 承接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职责。
6. 承接水电站投资项目审批职责(除国家权限项目,非主要河流上建设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上、25万千瓦以下跨州市界(含边界)的项目和非主要河流上建设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下跨县的项目外的职责)。
7. 承接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备案职责。
8. 根据国家、云南省、玉溪市规定,下放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有关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本县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分配安排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管理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负责实施县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研究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依据省、市主体功能县规划的要求,负责本县域内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总体规划和县域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县域规划;组织拟订县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负责地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划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计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移民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
(十一)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管理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监测全县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运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对澄江县内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
(十三)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研究提出由县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掌控粮源,协调解决粮食调运的有关事项。
(十五)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动用建议;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各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全行业教育培训;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粮食受灾地方的粮食供应;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县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年度扶贫计划,负责全县年度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方产业发展;负责贫困地方的科技推广、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方劳动力转移培训;动员组织县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市级机关在我县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澄江县人民政府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澄江县“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澄江县价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澄江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澄江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呈报、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人口的动态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移民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县、镇(街道)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澄江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件收发、登记及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秘书事务、信息、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纪律作风、党务工作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澄江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研究县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澄江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承担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协调人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工作;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澄江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政法、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监管;安排好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协调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和固定资产项目的储备工作;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跟踪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澄江县“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分析研究全县能源状况,提出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燃气、热力、成品油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办法,组织编制全县能源特许经营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节约能源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能源规划的实施和后评价工作;负责衔接协调全县能源的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燃气、热力、燃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燃气、热力、燃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特许经营计划;负责县级财政安排投资的能源建设项目,按照权限对工业项目进行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作;对由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参与能源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承担澄江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牵头推进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依法对县内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持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价格收费和监督检查股(价格监督检查所)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等政策法规,调控市场物价水平、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制定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范围、原则、办法和调整方案;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标准;组织做好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参与垄断性行业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价格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管理费用标准和出库价格建议;协调重大价格矛盾和争议;监督、指导、协调全县收费管理工作;承担澄江县价调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县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价格调控监测股(澄江县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权限范围内价格鉴证及监管;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粮食流通管理股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相关监督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承担粮食工作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和企业改革调研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执行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收购管理及粮食购销工作;协助做好辖县粮食产销和成本调查工作,协助做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和储备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处置涉粮案件;拟定粮食流通的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行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粮油食品工业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全县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平价粮油”和学生粮供应管理及粮油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省、市、县内外粮食科技信息;负责辖县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发放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粮食储备军供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储备粮油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储备粮油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和执行储粮技术规范,全县储备粮的布局、收储、轮换计划和动用建议;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油的收购、轮换和销售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检查、监督、指导全县粮油仓储保管工作,积极开展科学储粮和“一符四无”活动,不断提高储粮技术水平,确保储粮安全;认真抓好仓库维修、改扩建计划、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承担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全县粮食调运、加工和供应等应急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行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粮油食品工业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收集、汇总各种仓储管理报表,并做到按质按量及时上报;负责清仓查库的实物清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救灾、救济粮的供应工作;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的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扶贫开发股(水库移民开发股)
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扶贫开发战略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立项、评估、论证、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对扶贫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材料归档;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协调省、市、县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定点挂钩帮扶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着经济、合理、科学、可行的原则,组织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呈报、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人口的动态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关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工资晋升、人事档案、干部调动手续;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粮食风险金、粮食收购资金、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承担军粮财务工作、清仓查库、财务清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暂定编制8名(从原澄江县粮食局核定的5名暂定编制、原澄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的3名暂定编制划入)。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澄江县粮食局、澄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二)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澄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澄江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澄江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统筹污染减排工作,具体负责工业减排工作。澄江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农业减排工作。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
(四)澄江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澄江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五)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措施。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六)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澄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澄江县旅游发展局负责旅游行业消费投诉处理。澄江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澄江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到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消费投诉处理。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澄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澄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澄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