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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2015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11-30 15:25 点击率: 131打印 】【 关闭

澄江县2015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5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时限要求

1. 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时间要求。总体上要确保近5年(至2015年底)批准土地供地率达到65%以上,重点解决欠缴规费、批而未征、城市基础设施批而未供和用而未供问题,确保年底前以上3类问题基本解决。

2. 闲置土地处置时间要求:严格落实土地审计、土地督察有关整改要求,对被国土资源部列入云南省“审计和督察发现的22宗闲置土地典型案件”涉及澄江县的CTC(2008)29号地块(原拟建项目为提古木材交易市场)要在10月底前处置到位;对去年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清理出的其他闲置土地,要尽快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工作时限,迅速进入处置程序,确保年底前应处尽处。

二、工作内容

1. 加快处置批而未征土地。加大征地工作力度,限期完成征地工作,确保所有征地批复2年内完成征地并实施供地,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征地批复2年内未完成征地和供地工作的项目,征地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需重新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2. 大力处置基础设施已用未供土地。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解决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中相关问题复函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47号)的要求进行处置,年底前完善省级以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手续。

3. 妥善处置规划调整等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对因城市规划调整而造成的批而未供,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土地无法供应问题,制定用地调剂处置方案,合理统筹、依法安排用地。

4. 严格处置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地手续不完善问题。书面通知业主限期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督促土地竞得人履行因市场变化、资金问题、前期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供地手续不完善问题;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调剂的项目,依法取消项目用地,土地纳入储备,重新安排使用。

5. 严肃依法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和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处置;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相关要求处置。

三、清理处置范围

清理20081120141231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重点内容:一是核清批而未供情况;二是核清供而未用情况;三是核清土地专项督察和审计问题整改所列的闲置土地具体项目及其自20154月以来整改落实的动态情况;四是核清因融资、抵押而造成批而未供等未开发利用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910日前完成)。做到贯彻落实发动宣传到位、人员机构到位、政策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阶段(2015925日前完成)。充分依靠并按照土地利用监测监管系统数据,依据土地专项督察和审计问题整改台账要求,逐个批次、逐个地块进行全面拉网式清查,全面核实掌握本辖区已批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利用、闲置土地和重大项目用地的情况。

第三阶段:依法处置阶段(时间:2015101日―1125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和处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综合研究、分析确定解决方案。并向土地使用权人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关义务;针对每宗地块的不同情况,依据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处置措施,盘活闲置土地;确定责任单位,切实解决因政府部门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的实际问题,促使有关企业尽早开工投产。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15121日―1225日)建立闲置土地跟踪检查制度,要做好阶段性的自查总结,并督促落实后续监管工作;对于仍未完全落实的闲置土地,明确时间要求和具体负责人,全力推进闲置土地的利用;建立闲置土地收回、储备档案。利用闲置土地做好选商引资工作;做好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工作;探索建立预防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强化土地市场监管,全面建立动态巡查及执法监察协调联动制度,及时处置新发生的闲置土地。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澄江县2015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领导、检查、监督等工作。组长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师燕忠,副组长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蹇云、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李秀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马永平。成员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土局、发改局、住建局、监察局、审计局、工商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招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李秀丽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储备中心相关科室抽调组成。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是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服务,提高效率,配合清理处置相关工作;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和严格执行供应计划,避免形成新的批而未供土地;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强化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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