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终止执行《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 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整体拆除 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国家专项办关于九龙晟景项目反馈整改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玉溪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澄江市于2021年8月31日前克期完成了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和B栋公寓3栋违法建筑的拆除复绿工作。拆除过程中考虑不让广大无过错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受损,澄江市人民政府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原则,于2021年6月5日发布了《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整体拆除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以下简称《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得到了绝大多数购房户的认可确认,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现《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已实施三年多,为加快推动九龙晟景项目后续整改工作阶段性收尾,经研究,澄江市人民政府决定终止执行《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执行时间:2025年3月1日。 二、若未签约购房户在《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终止执行前与澄江市人民政府签订《九龙晟景项目房屋拆除代为开发商赔偿(房屋置换)协议》(以下简称《代为开发商赔偿协议》)的,仍按《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执行;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项下权益,澄江市人民政府有权不再代为开发商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购房户自行承担。 三、《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终止执行之前已经签订的《代为开发商赔偿协议》继续有效。在终止执行前已向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组提交资料但因资料不全等未能签订协议的,资料补全后签订按《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执行。 四、九龙晟景项目整改群众工作组办公地址:澄江市环城北路38号。 本公告由澄江市人民政府进行解释。 特此公告。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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