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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关于开展2024年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澄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01-10 10:37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进一步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现将澄江市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文件依据

《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18〕203号)文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通〔2020〕38号)。

二、补贴对象

(一)云南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

三、补贴险种

补贴险种为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两种,两种保险补贴必须同时申请,若只申请其中一种保险,另一种保险补贴期限也将视为一并申请,两种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补贴标准依据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及玉溪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为最高缴费基数,超过此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作为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标准。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上述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按上述缴费基数计算的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医疗保险)为最高缴费基数,按其实际缴费额2/3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六、补贴标准

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表









单位:元

险种(档次)

缴费基数

2024年缴费额

月缴费

补贴2/3

补贴1/2

月补贴标准

年补贴标准

月补贴标准

年补贴标准

基本医疗(1-12月)

4144

4972.8

414.4

276.27

3315.24

207.2

2486.4

养老保险(60%-100%

4306

10334.4

861.2

574.13

6889.56

430.6

5167.2

合计


10204.8


7653.6

补贴对象

1. 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年缴费档次超过五档100%的,即年缴费金额超过17224.8元的不在补贴范围20241-12

七、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所需材料

(一)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贴需共同提交资料:身份证、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承诺书、社会保险缴费单、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各一份,灵活就业证明、《玉溪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各类就业困难申请人员需补充提交资料: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另外提交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另外提交正在领取低保的《低保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需另外提交《残疾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毕业证》。

以上各类补贴对象,所出示的补贴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其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退回所有不符合补贴的资金。以上补贴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也就是缴费基数档次高于100%,即年缴费金额超过17224.8元,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即1840×200%=3680元(2024年1-9月),1920×200%=3840元(2024年10-12月);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获取就业援助对象身份的;

(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担任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六)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七)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八)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九)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

(十)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的;(十一)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委监督委员会委员;

(十二)在职村医;

(十三)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的;

(十四)已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或5年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2024年1-12月内注销营业执照的,且到期还清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贷款的,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要注销营业执照满一年才可以享受补贴外,其他人员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次月起计算补贴时间,若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与还款时间不一致的,以后一个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社会保险补贴开始日期从本人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次月计算。

(三)就业困难人员自认定之日(公示通过之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不得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此类主要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劳动者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 (https://etax.chinatax.gov.cn/)中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主要查看“申报日期”和“所得项目”。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顺序: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十、申报补贴时间及地点

申报补贴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16日(节假日除外),申报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补贴地点:凤麓街道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补贴,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路居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本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补贴资料由社区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收齐后,统一送到澄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

  

澄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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