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来源:澄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3-11-08 10:20 点击率: 21打印 】【 关闭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涉及民政方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贯彻落实涉及民政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三、编制或调整玉溪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四、报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涉及民政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有关民政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调整和废止。

五、涉及民政重要投资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使用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七、其他涉及民政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