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一、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修订版)、《澄江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定稿版)等。 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材料要求及时报送材料,认真按照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该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报送审查工作,若该项目未在开工建设前完成方案的报送审查工作或者未按审查通过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建设的,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参与该项目后续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或者不出具工程验收意见。 二、申请审查所需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绿化方案审查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报项目涉及的澄江市规委会会议纪要、规划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各两份); (二)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两份及电子版各一份); (三)澄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表(详见《附件1》,原件一式四份),项目报件联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及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图;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3》、《附件4》,原件各两份); (六)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一式四份、蓝图盖设计章、出图章); 1.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需附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表)。 2.绿地面积分析计算图:(图中需分区块标注纳入本项目绿地面积计算的绿地范围、面积,附绿地面积计算统计表) 3.项目全景鸟瞰图、主要景观节点效果图(彩打) 4.剖面图(体现该项目景观的竖向设计) 5.乔木种植图、灌木和地被种植图:(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附植物配置目录表及相关工程量清单) (七)其他相关资料。 注:报件要求及注意事项:1.蓝图: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乔木种植图、灌木和地被种植图2.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件时请携带相应原件备查;3.电子版资料:对于无特殊说明的文件,在进行清晰彩色扫描后请存为ppt格式,刻录光盘,并贴项目名称标签(一式两份);4.所有资料:装资料盒,封面详细填写报件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办理流程(详见《附件5》) (一)审查相对人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接收并登记,进入审查程序; (三)对符合条件的,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四、接件及审查时效 受理接件时间:法定工作日(早:8:00~11:30,午:2:30~6:00),审查时效: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五、咨询途径 咨询部门:澄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咨询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北路9号 咨询电话:0877-6688291 附件1:澄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表.pdf
附件2: 企业法人委托书.pdf
附件3: 项目建设承诺书.pdf
附件4:资料真实性承诺书.pdf
附件5:澄江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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