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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应急罚〔2026〕5号


来源:澄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8-14 15:51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信息公示

   (澄)应急罚〔20265

编号

项目名称

报送信息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澄)应急罚〔20265

2

案件名称

澄江毅利锋工贸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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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4

处罚事由

2026525日,我局接交通运输局来函,521日张志刚驾驶云FVX659号车辆,自澄江毅利锋工贸有限公司运出100瓶氧气瓶,在行驶途中被九村派出所查获。经查,涉事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澄江毅利锋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装载查验义务,向该车辆提供氧气瓶装载的行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构成安全隐患。该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该隐患。

5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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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澄江毅利锋工贸有限公司

7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422584827692C

8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昆宏

9

处罚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46A档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

处罚生效期

2026.8.10

11

处罚截止期

2027.8.9

12

处罚机关

澄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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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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