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3301000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市、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玉溪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与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澄江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察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工程。开展森林抚仙湖项目13万亩抚育管护补种工作。按照澄江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对PPP项目的监管。目前,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实施的4.82万亩保存率达到95.00%,于2021年9月4日通过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PPP项目完成认质、认量、认价以及第三方验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抚仙湖“湖泊革命”决策部署,全面启动森林抚仙湖项目抚育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正在编制作业设计工作。 2.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完成镇海营、大河口地块的生态修复建设107.20亩;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和B栋公寓整改拆除及地块复绿工作66.80亩;抚仙湖滨湖闲置地块(A地块、B地块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进入管养阶段,原孤山玉波苑酒店地块生态修复项目通过验收,进入管养阶段。完成澄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4月16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对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洋潦营、小白祥地块一期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完成湿地库渠初步统计工作。开展了破坏湿地资源图斑核实工作,核查图斑159个,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澄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保障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圆满完成。共签订责任状、联防协议、责任书共计52,777份。出台《澄江市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考核办法》,组建2021年度专业扑火队5支150人,设置41个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点)91人,5个瞭望台7人,投入森林管护巡山护林员270人(高火险期为300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员及扑火队员培训7期;安全扑救理论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2次,保证了无重大安全事故、防灭火过程中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通过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大排查活动,高火险期武装巡护,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国家的森林资源安全,有效维护了澄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澄江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市级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多尺度开展重点隐患分析、风险评估、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完善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信息系统数据,为2022年秋冬季防灭火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有序推进山林长制工作,制定《澄江市山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澄江市山林长制考核方案》,建立健全组织责任体系。 4.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工作。全面做好红火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松墨天牛、松小蠹、锈色棕榈象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2021年防治面积47,820.00亩,防治率达100.00%,防治作业面积53,327.00亩,无公害防治面积53,327.00亩,无公害防治率达100.00%,成灾面积587.00亩,成灾率千分之二。受理服务承诺办理事项73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329份、《植物检疫要求书》351份。实施苗木产地检疫5,583.00亩计770.61万株,调运检疫木材4批次56.00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321批次82.46万株,复检苗木855批次548.70万株。立案查处检疫违法案件5起,涉案苗木21.16万株。 5.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完成治理岩溶面积60.00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8.06平方公里,完成澄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人工造林0.06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0万株。二是持续开展公益林保护和生态效益补偿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编制完成《云南省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停伐保护澄江县实施方案》。三是2021年,初核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报件14个,涉及征占用林地121.13公顷,已获批复批件10个,审核审批使用林地9.13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123.35万元。依法依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43份,采伐面积78.50公顷,蓄积量1,488.10立方米,共出具各类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21份。四是2021年下发森林督察疑似图斑152个,面积67.51公顷,调查核实细斑数207个。五是开展澄江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通过现地核查,共立涉林违法犯罪案件82件,结案32起,正在查处25起,待办26起,已收罚金39.79万元,待收罚款2.80万元收回林地6,918.31亩。六是开展草原常规监测和“星空地”监测工作,已完成数据上报工作。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1本。 6.推动林草产业有序发展。一是受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13户核发10户,兑现2020年申报的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贴息金额38.67万元。二是为2021年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2家林业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38.78万元。三是据不完全统计澄江市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面积6.62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0.35万亩,森林景观利用6.22万亩。林下经济经营主体41个,从业人数2,856人,其中林业企业7个,林农专业合作社19个,其它林农种植大户15户,2020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69,894.04万元,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产值比重的51.00%。三是开展科技技术培训服务。持续做好核桃抚育管护,核桃提质增效管理、病虫害防治,组织开展苹果前期抚育管理技术培训服务,开展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技术现场培训等。四是禄充村委会成功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成功申报认定梁王社区、提古社区、养白牛社区等七个村为省级森林乡村。五是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对辖区内680株挂牌古树名木开展保护现状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72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7.自然保护法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制定《澄江市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红椿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建立野红椿保护小区,保护当地野红椿种植资源。在澄广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野外分布地设立县级就地保护点,建立保护小区。二是编制完成《玉溪市澄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相关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监管工作,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安全管理。接收救助野生动物11只,查勘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5起。配合农业农村局完成红娘胡蜂退出养殖工作,全市排查退出胡蜂养殖户5户。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禁食拒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采取公共场所大屏幕播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片,宣传片播放300小时。五是对澄江市境内的7个自然保护地(总批复面积38,967.18公顷)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通过省级评审,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审核通过并颁发了位于抚仙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2份。 8.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要求。一是夯实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森林防火通道68.34公里,修缮防火隔离带62.65公里。二是制定《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依法收回因历史原因被毁林开荒的国有林地180余亩。三是加强69,619.50亩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平安林区创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综治维稳工作,深入林区(点)进行禁毒踏查12次。四是完成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1年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建设项目完成白土坡管护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五是修缮管护站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生产生活条件,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现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完成澄江市龙街街道梁王社区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内苗木限期移栽工作,共移植苗木8,732株,处理病虫害苗木460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澄江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94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39.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55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40万元,占总收入的0.25%。比上年总收入48,832.54万元减少28,884.08万元,下降59.15%。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森林抚仙湖补助资金、洋潦营小白祥湿地资金投入较大,今年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收入减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0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4.55%;项目支出17,164.24万元,占总支出的85.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20年度49,607.62万元减少29,521.79万元,下降59.51%。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森林抚仙湖补助资金、洋潦营小白祥湿地资金投入较大,今年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支出减幅较大。(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2021年度支出分项之和等于20,085.84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1.60万元。与2020年度3,029.16万元对比减少107.56万元,下降3.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差旅费、福利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无法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7.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64.24万元。与2020年度项目支出46,578.46万元对比减少29,414.22万元,下降63.15%。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森林抚仙湖补助资金、洋潦营小白祥湿地资金投入较大,今年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支出减幅较大。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梁王山管护局党支部“高原湖泊卫士”流动红旗表彰经费及“高原湖泊卫士”宣传栏建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抚仙湖湿地公园建设经费,项目已完工支付尾款。 3.水体支出11,420.8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抚仙湖项目。 4.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调查普查经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5.森林管护支出110.0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支付专业扑火队劳务费及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6.退耕现金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7.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825.37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03.1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项目、抚仙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项目。 9.森林资源培育支出832.69万元,主要用于防护林工程、陡坡地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造林补贴项目。 10.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2.0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78.3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2.湿地保护支出131.76万元,主要用于抚仙湖北岸(洋潦营、小白祥)生态湿地建设配套项目。 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67.0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红火蚁防治防控项目。 14.草原管理支出12.3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5.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3.60万元,主要用于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森林抚仙湖项目、禁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助。 1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52.0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对白土坡管护站危旧围墙改造及林地资源保护建设铁丝网围栏、净莲寺和九公里管护站乡土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管护站修缮及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扶贫专项资金对九公里管护站房屋修缮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 17.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5.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火灾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3%。与2020年度39,836.16万元对比减少22,094.64万元,下降55.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森林抚仙湖补助资金、洋潦营小白祥湿地资金投入较大,今年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收入减幅较大。(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分项之和等于17,741.51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6年抚仙湖湿地公园建设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67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0%。主要用于“森林抚仙湖”造林、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生态治理项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1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经费、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防火、陡坡地综合治理项目、国有贫困林场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4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7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36.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分项之和等于3.21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占52.34%;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占4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造林检查、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湿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它防火执勤执法车辆1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从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中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造林检查、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湿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3万元,比2020年的70.01万元减少8.88万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差旅费、福利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无法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5.64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差旅费17.30万元、劳务费1.26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经费6.99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分项之和等于61.12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7,84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92.96万元,固定资产1,094.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4.30万元,无形资产9.75万元,其他资产34.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8.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4.3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6.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846.21 | 6,492.96 | 1094.70 | 914.87 | 51.40 | 0.00 | 128.43 | 0.00 | 214.30 | 9.75 | 34.5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澄江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林业和草原局对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项目43个,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35个,“良”的4个,“中”的0个,“差”的4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情况说明:根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云安通会审字〔2020〕414号)指出资产核算不规范,房屋装修不应单列固定资产的问题,故双塘子林区房屋装饰费13.29万元在2021年做调账处理,面积减少250.00平方米。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3301111
澄江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