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333301000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二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6.负责城市建设,拟订、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执行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0.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市政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澄江市一水两污管理中心 3.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 4.澄江市房产管理所 5.澄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澄江市一水两污管理中心 3.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 4.澄江市房产管理所 5.澄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5辆(按相关政策,保留车辆5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均未纳入财政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主业,有力推动经济发展。一是2024年,澄江市商品房销售面积6.47万平方米,同比(10.26万平方米)负增长36.9%。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企业上报9,442平方米,同比(9,390平方米)增长0.55%;预计完成7.07万平方米,同比负增长35.7%,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完成6,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在库房地产企业30家,正在纳规纳限房地产1家(中创•橙府);二季度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045.9万元,同比负增长37.1%。第三季度预计房地产业从业人员预计工资总额2851万元,同比负增长40.8%。二是建筑业方面。2024年建筑业产值目标任务数(玉溪市住建局下达)15.5亿元,增速20%。截止目前,2024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2.47亿元,同比2023年一季度产值4.89亿元,负增长49.58%;2024年二季度建筑业产值3.09亿元,同比2023年二季度产值3.4亿元,负增长9.23%;2024年三季度建筑业产值3.66亿元,同比2023年三季度产值3.78亿元,负增长3.14%。截止目前,全市建筑企业主体数540户,入库有资质建筑企业数43户。三是2024年深入施工现场及企业督促检查136次,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5件,总投资85,878.53万元。2024年行政处罚总计5起。 (二)稳定民生,创新举措做好保住房工作。一是抓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截止2024年10月,廉租房分配入住315套,空房55套,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1,560套,排队轮候250人。开展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澄江市住建局制定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租房清理整治的整改方案》,经排查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需要清退房屋共计338户,张贴清退通知书300余份,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今,累计办理清退手续241户,累计催收拖欠租金142户,金额共计297,148.00元。二是严格落实中央房地产“三保”政策工作,澄江市涉及保交楼项目共3个1,467套。分别是天颐幸福里、融创蔚蓝城、广龙旅游小镇北峯苑,2023年3个项目实现交楼1177套,占专项借款保交楼任务1,467套的80.23%,融创蔚蓝城34-4地块涉及保交楼290套,三个项目共计审批专项借款保交楼资金1.33亿元;澄江市樱花谷“烂尾楼”项目已于7月复工复产,并于2024年9月筹集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用于项目后续建设,已累计签订交房补充协议及交房确认书691套,签约率86%;三是全面推动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共美家园)暨绿美社区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项目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1.5%,完成投资1,625.00万元。四是办理商品房备案1,579套,销售金额63,070.67 万元,销售面积14.14万平方米。整理备案相关资料档案1,600套。澄江市现有住宅小区143个,目前住宅小区业委会或物委会覆盖率达到100%,8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另外55个小区组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物委会全覆盖。五是重点推进环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号安置区、二号安置区、矣旧安置区和剩余片区安置房项目建设,主城一号安置区共40栋5,573套,总投资47.24亿元,目前完成投资约26.47亿元。主城二号安置区共12栋1,805套,总投资13.36亿元,目前完成投资约10.05亿元。矣旧安置区共14栋1,649套,总投资12.01亿元(不含商业安置),目前完成投资9.39亿元。2024年8月,启动了县城一号安置区11栋、二号安置区7栋共2686户安置房分房工作,现已全部完成交房工作。六是持续加强住房安全整治,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为9户,截止目前开工率100%,完工率100%。集中力量开展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销号工作,共排查录入自建房55,085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有64栋,完成整治64栋,整治率100%,系统整治销号64栋,系统整治销号率100%。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664栋,已整治销号587栋,整治销号率88.4%,剩余77栋整治销号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一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澄江市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共13个,计划完成投资3.65亿元。项目建设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棚户区改造、智慧城市几大方面。截止目前,澄江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澄波社区经济一组配套市场建设项目、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信息化采购、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56亿元,计划投资完成率70.13%。二是推动城市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澄清路(竹园南路-仙湖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车;推进竹园南路、抚澄大道二期项目建设;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加快凤山公园一类应急避难场地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检查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存在问题11条,存在问题已经督促整改完成。 (四)扎实推进“一水两污”提质增效,深入落实抚仙湖保护治理。一是完成澄江市海口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修复工程,建设管网1.66千米,配套检查井56个;实施澄江市中心城区排洪防涝提质增效项目,已完成56个混错节点及4个易涝点整改、改造排水管网14.8千米,完成投资约1,311.83万元;实施澄江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目前正在进场前期准备阶段;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可研初稿,正在进行方案调整。二是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力度。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4年共处置生活垃圾44,337.02吨;澄江市50吨/天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2024年共收集处置澄江市餐厨垃圾3,583.16吨。现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置厂运行状况良好,各项运行数据均达到现行标准,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最终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目标。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城市给排水事业蓬勃发展。售水水量249.32 万立方米,水费收入511.98万元,污水处理费416.92万元;安装修理收入50.34万元,上缴税费70.44万元。四是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收到3件举报件,主要涉及生活污水、环湖建筑垃圾等方面内容,已办结3件。 (五)突出重点,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澄江市辖区内监督在建项目工程共计38个,总建筑面积约283.51万平方米,共竣工验收11项,建筑面积约44.7万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9项,竣工备案面积约20.5万平方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工程签署法人委托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覆盖率达100%,新竣工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达100%,均处于受控状态。2024年以来质监站开展施工现场及企业督促检查136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5,958,51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958,515.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4,370,818.83元,增长628.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4,370,818.83元,增长628.61%。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5,958,515.26元。其中:基本支出6,873,144.62元,占总支出的0.36%;项目支出1,899,085,370.64元,占总支出的99.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4,328,771.93元,增长628.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7302.16元,下降6.62%;项目支出增加1,644,816,074.09元,增长646.88%。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3,144.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45,72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7,417.73元,占基本支出的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9,085,370.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82,360,700.00元。 污染防治项目经费207,900,000.00元,主要用于环湖棚改项目资金176,000,000.00元、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修复工程600,000.00元、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6,000,000.00元、抚仙湖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专项资金24,000,000.00元。 生态保护项目经费194,500,000.00元,主要用于环湖棚改项目资金194,500,000.00元。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经费37,650,000.00元,主要用于澄江排水防涝建设项目16,099,400.00元、澄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质增效项目资金5,233,500.00元、澄江市2024年内涝治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16,317,100.00元。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支出项目经费5,350,000.00元,主要用于澄江市生活垃圾处理暨运维管理补助资金350,000.00元、 污水排放管理维护经费5,000,000.00元。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19,988,716.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20,000.00元、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60,000.00元、广龙棚改项目还贷本金30,000,000.00元、广龙棚改项目还贷利息10,000,000.00元、环湖棚改项目资金36,000,000.00元、城市发展资金1,550,000.00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元、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修复工程1,100,000.00元、 项目用地专项资金18,343,663.00元、 棚改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1,000,000.00元、澄江市垃圾收集处置项目补助资金515,053.00元。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经费22,095,182.28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返还21,095,182.28元、住建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其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1,3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海关、海境棚改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300,000,000.00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经费5,571,472.36元,主要用于农危改贷款贴息610,772.36元、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4,000,000.00元、 澄江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及景观时令花卉更换工程资金960,700.00元。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 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0.00元。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5,850,000.00元,主要用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住建局小区等11个小区)暨绿美社区建设项目资金5,8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24,61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06%。与上年相比增加361,507,170.20元,增长372.62%,完成年初预算的5,899.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13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66.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3,413.89元、死亡抚恤258,718.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养老保险费用政策性调标过高,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97%。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10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6,730.66元、事业单位医疗234,909.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2,682.6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83.8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标费用政策性调标过高,致使卫生健康(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3,904,15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9%,完成年初预算的23,961.61%。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207,900,000.00元、生态保护194,500,000.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504,155.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抚仙湖流域截污治污和农村截污治污等保护工作,保护好抚仙湖水体水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584,41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01,441.38元、工程建设管理1,032,499.11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29,004.59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7,65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571,472.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建设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11,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8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5,850,000.00元、住房公积金446,127.00元、购房补贴35,67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致使住房保障(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决算为18,7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决算为18,7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00.00元,决算为18,7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4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的调研、督导工作,接待费用增加,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住建部门调研、督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446.00元,比上年减少47,731.95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0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8,800.00元,工会经费2,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49,178,831.7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332,505.05元,固定资产252,935.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30,000.00元,在建工程6,858,932.35元,无形资产1,852.72元(净值),其他资产233,602,605.8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89,70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630.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33301111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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