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501000 海口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海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始终坚定不移推进生态建设,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批示精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指示要求和省委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我镇位于抚仙湖、南盘江两大径流区和帽天山国家地质公园的特殊位置,把以抚仙湖和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海口镇发展的第一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扎实推进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主动认领问题责任清单32项,拆除抚仙湖缓冲带内临时建筑、违法占地及入湖河道两侧临违建筑共计1356㎡,矣渡水资源博物馆顺利退出一级保护区。累计清除湿地杂草、淤泥120余吨;完成抚仙湖东岸300亩菖蒲收割;对清水河、海镜基沟等河道进行疏泾清理;顺利关闭抚仙湖径流区内3家砂石料厂,完成郑文聪空心砖厂退出工作,实现1家砂石料厂植被恢复;抚仙湖一级保护区1户养殖户顺利关停拆除,完成二级保护区23户塑料薄膜大棚拆除协议签订和71户畜禽养殖户搬迁认量工作;改造村组污水管网10000余米,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大山、苦子箐、矣渡、塘子小组试点项目完工运行。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27条入湖河道、38个水库坝塘和南盘江、海口河实现县、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东部9条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启动招投标工作。持续推进环保违规项目整改工作,顺利迎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加大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处置力度,全年共计查处5起偷采矿产资源案件,累计罚款9万元。持续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加大抚仙湖径流区面山绿化美化力度,2200亩植被恢复工作稳步推进,兑付25970亩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5万元,全年全镇未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全年开展以“党员带头群众游客自发参与”的抚仙湖保护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小册子、环保袋共计4600余份,编排环保题材花灯剧目8个,集中开展宣传表演活动30余次,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始终着力在产业转型发展上求突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紧紧围绕群众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致力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调优一产、鼓励三产,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烤烟生产支柱地位不动摇,累计完成烤烟移栽12530亩,完成171.5万公斤收购任务,实现交售收入5230.75万元。投入资金30万元开展玉米高产创建工作,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8.39万元。积极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栽种食用玫瑰107亩,大樱桃28.7亩,芦柑、反季沃柑870亩,养殖抗浪鱼64亩,“抗浪鱼”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并成功在中国国际航空航班投放广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顺利完成。按照“消毒灭源,不留空白”的要求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致力于提升旅游品质,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仙湖湾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和2个生态停车场,仙湖古镇·仙湖湾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启动“一部手机游云南”海口板块建设。倾力推进沿湖重大旅游项目,成功引进金马凯旋集团幸福小镇,仙湖古镇项目投资意向书成功签订,仙湖飞鹰、帆船基地等新业态旅游项目落户海口。积极配合在辖区内举办的国际超级马拉松、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赛事相关工作。深入挖掘、整理、包装民族文化,“松元彝族太平花灯”被列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彝族原生态歌曲8首,“松之大舞”在县级舞台展演4次,旅游内涵不断丰富。 始终注重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镇村面貌深刻变化。坚持规划引领、基础为先,实现58个村民小组,2个重点特色村规划编制全覆盖。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石龙、大黑山等20个“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新建多功能活动室7个,村内活动广场6块,厕所 8个。完成热水塘片区灯光改造项目,安装修缮环湖路灯500余盏。不断丰富村级配套,完成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全面深化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七改三清”和“厕所革命”专项整治行动,投入资金302.5万元完成170户危旧房改造,清理各类不规范标识标牌共计1800余块6500㎡,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40余宗4654.1㎡。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启动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朵龙潭引调水工程,投资102万余元完成海矣马谷、松子元、石门小组人畜饮水工程,投资140万元开展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完成新村、松元、永和三个村委会500口水窖建设,成功上报并审核确定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全年共开展13次水库、坝塘安全检查,做到一人一库、一人一塘,有效确保辖区水安全。路网建设快速推进,投资1411万元实现松元路、秧田冲—浑水塘、黄梨山路、新村—羊厩等9条村级公路共20.6公里竣工通车,55.2公里扶贫公路稳步推进,群众生活更加便利通达。 始终全力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利民惠民事业蓬勃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感情办实事、惠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332户996人实现脱贫摘帽。统筹资金1309万元实施整村推进、异地搬迁、产业扶持等扶贫项目9个,罗碧、过埂异地搬迁完工并实现入住,投入资金597万元完成1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脱贫政策,全年开展特种水产养殖培训3期,引导7户贫困户养殖抗浪鱼,为13名贫困群众妥善安排就业岗位,永和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由1.5万元增长到8万元。启动海口中心幼儿园建设,完成松元小学基础设施修缮。海口卫生院荣获“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中医馆、永和卫生室竣工并投入使用。以创业带动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5155人次并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657人,直接受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18278人,参保金额274.17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全年发放救济粮1.5万公斤,低保保障金167.47万元,发放民房倒损恢复、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等各类补助64.52万元,抚恤金62.68万元。注重改善老年人生活,今年共发放老年人保健金27.84万元,新建老年人活动室2个。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全年发放火化补助94户39.6万元。民族宗 教、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疾人、粮食、老龄等事业全面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工作稳步推进,全镇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四无”目标,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转变政府职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创新引领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全镇未出现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公务用车管理不断规范完善,“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做法,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将法治精神根植到脑海里、体现在工作中、落实于行动上,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坚持违法就打、违规就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切实把绿色农民通道落到实处,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并解答法律咨询48人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件,调解成功170件,成功率达100%。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13起,重点人员28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掌握情况、重点关注,在党的十九大、省“两会”、超马等重大节日期间实现零上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43件,办结43件,面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政务、村级财务、土地流转、民政救济、扶贫项目和政府采购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社会环境更加公开透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澄江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2.澄江县海口镇党委 3.澄江县海口镇人大 4.澄江县海口镇财政所 5.澄江县海口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6.澄江县海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澄江县海口镇文化事务中心 8.澄江县海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澄江县海口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海口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海口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898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3.49万元,占总收入的27.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92.37万元,占总收入的72.2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8.49万元比上年1344.44万元,增加1094.05万元,增幅为81.38%。主要原因为工资上涨、人员新招、定额上调、县政府给予部分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口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80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57万元,占总支出的15.36%;项目支出6847.94万元,占总支出的84.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XX%。2017年总支出额比上年增加4962.43万元,增幅158.64%。主要原因为工资上调、人员增加,多个项目启动,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海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海口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4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45.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14%。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党委政府事务、财政事务;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事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口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预算的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5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5万元,下降4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占77.08%;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2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海口镇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海口镇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海口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购买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支出增加。海口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口镇部门资产总额583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3.69万元,固定资产1097.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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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831.08 | 4733.69 | 1097.39 | 278.96 | 24.7 | 0 | 793.7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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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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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澄江县海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56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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