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11 14:49 点击率: 266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601501000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业环境。农村常规节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产地认证及地理标志认证;“三品、一标”证后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农村环保能源建设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稳步实施2021年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面源污染国控点监测抽样取样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资料的编写和上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我市农村环保、能源及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

2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情况。充分发挥管护人员的作用,努力为民多办事、办实事,巩固沼气建设成果,提高沼气综合效益。本年度,对全市沼气池用户累计安全巡查620余户,完成维护80余户。利用节日组织沼气池综合利用、安全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8次,发放沼气安全宣传资料6,300余份。通过宣传培训,沼气用户科技知识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沼气使用率、综合利用率得到明显提高,作物秸秆焚烧数量逐步减少,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面源污染、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3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6次,完成本年度国控监测点样品采集及样品制作36个。

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国家“土十条”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澄江市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一是工作方案制定情况。2021年6月初召开了《澄江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澄江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澄江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方案》、《澄江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二是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排查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澄江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自查,澄江市农业农村局经过组织工作人员对2020年耕地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措施落地情况进行自查,排查出严格管控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时无非耕地,经过实地核查,有1个图斑,面积101.00亩为非耕地;三是受污染耕地非耕地情况核实和种植情况调查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澄江市依据耕地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划分后为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的所有图斑进行非耕地核实,核实后安全利用区非耕地图斑面积为2,847.85亩,严格管控区面积为101.00亩。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收集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情况的通知》,澄江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利用市级配备无人机等设备对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1,406个图斑开展实地核查,摸清每个图斑种植情况,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措施等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四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情况。2021年省级下达的安全利用区73,888.02亩和严格管控区5,451.42亩目标任务,刨除核实后安全利用区非耕地面积为2,847.85亩,严格管控区面积为101.00亩,在安全利用区、严格管控区,积极推广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施肥、休耕等安全利用措施,澄江市完成安全利用区71,040.17亩,严格管控区5,350.42亩措施落地任务,安全利用措施除非耕地外100.00%落地,有效降低了农产品污染风险,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耕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五是农产品协同监测推进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的函》的文件精神,澄江市根据下达的协同监测任务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点位核实,完成核实后填报《澄江市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汇总表》,并上报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澄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在农作物成熟期,开展两批次共71个农产品,18个土壤样品的取样、制样工作,现第一批次18个农产品、18个土壤样品已送样,第二批次53个农产品样品待省级部门确定送样单位后,及时送样;六是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根据《澄江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在澄江市龙街街道龙街社区以安全利用为重点,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示范,采用阻、控、调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与农业生产的有效结合,开展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探索适应当地产业特点的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技术模式,筛选出最少一种适合澄江市农业生产的品种和技术措施并在澄江市受污染耕地区域内进行推广。从根本上改善澄江市的受污染耕地质量,保证澄江市受污染耕地内生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示范区总面积95.01亩,其中核心示范小区9.65亩,辐射区85.36亩,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2021年9月20日,现已按要求完成2021大小春年工作任务,即有机肥、钝化剂的发放、施用工作、土壤农作物样品采集与检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1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1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1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16万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1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没有项目开展计划,故无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12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5%。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4.53万元,单位离退休费16.1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5.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3万元。(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卫生健康(类)支出各分项之和等于14.25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45.3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6.39万元,用于购房补贴0.75万元。(PS:因“四舍五入”的原因,住房保障(类)支出各分项之和等于17.14万元,与总和有0.01万元的差值。)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起取消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拨款。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2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8万元,固定资产9.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1万元,下降30.4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万元,减少27.4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38

13.28

9.10

0.00

0.00

0.00

9.1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无项目支出,故附表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200532601501111

澄江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20221011114433184.xls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