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中医医院政务信息公开 一、澄江市中医医院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一)澄江市中医医院基本概况 澄江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4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中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的全民所有制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云南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多家商业保险医疗定点机构。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及省、市、县文明单位,获得中共玉溪市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医院占地5096.81平方米,建筑面积7218.68平方米(含临时调剂使用的利民街1号房屋面积1870.29平方米)。编制床位1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2张。截至2022年12月,在职职工195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173人(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13人,副主任护师14人,中级职称51人,初级职称88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87人)。 现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2名、云南省基层名中医1名、云南省基层青年名中医1名、“兴玉名医”及“仙湖名医”1名。医院设有7个临床住院病区,其中拥有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4个;骨伤科、推拿科及老年病科为云南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目前已建成3个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玉溪市职工技师工作站。 医院秉承“厚德精医、传承创新”的院训,始终坚持发挥中医优势、突出中医特色、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不断改善医院环境、提高职工待遇、培养高素质医疗人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澄江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文明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公共服务职能 (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工作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承担省内医学院校临床实习,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实施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五)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 (六)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七)根据规划和需求,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八)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九)开展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一)机构科室分布 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物价信息科、财务科、后勤科、预防保健科、外科(骨伤科)、老年病科(内一科)、急诊科(内二科)、肛肠科、针灸推拿科、治未病科、中医专家门诊、皮肤科、中医妇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 (二)人员标识 院领导、科主任及护士长人员名册 | 科室 | 姓名 | 职称 | 院领导 | 党委书记 | 杨维荣 | 主治医师 | 党委副书记、院长 | 陈 智 | 副主任医师 | 副院长 | 余 洋 | 主任医师 | 副院长 | 潘奇林 | 副主任医师 | 副院长 | 许李勇 | 经济师 | 办公室(党建办) | 杨翠兰(主任) | 医师 | 医务科(科教科) | 李 波(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护理部 | 曾于林(主任) | 副主任护师 | 感控办 | 蔡志伟(主任) | 副主任护师 | 物价信息科(含医保) | 方 翔(主任)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后勤科 | 陈玉坤(主任) | 高级工 | 外科(骨伤科) | 李绍林(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暴艳江(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老年病科(内一科) | 王 艳(主任) | 主治医师 | 蒋艳玲(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急诊科(内二科) | 李春华(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曾于林(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肛肠科 | 段培忠(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纳春凤(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针灸推拿科 | 孔祥丽(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范艳萍(护士长) | 副主任护师 | 治未病科 | 李春玲(主任) | 副主任医师 | 洪智俊(护士长) | 主管护师 | 药剂科 | 张蔚芝(主任) | 副主任药师 | 检验科 | 朱菊丽(主任) | 主管技师 | 放射科 | 梁 平(主任) | 主治医师 | 超声科 | 陈智利(主任) | 医 师 |
(三)标识导引 医院内外部均按照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设置了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标识导引VI识别系统。 三、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 服务内容:依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以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等中医药服务为主,同时负责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负责区域内中医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重点学科:骨伤科、老年病科(内一科)、针灸推拿科、急诊科(内二科)、肛肠科、治未病科为六大重点学科,其中:骨伤科、老年病科、推拿科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医疗技术准入:澄江市中医医院制定了《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明确了准入范围、准入申报流程、准入审批流程、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监督管理流程,要求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流程: 门诊就诊及住院流程图
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澄江市中医医院编撰了《澄江市中医应急处置预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各应急预案均明确了各科室或人员职能职责、服务流程等信息。 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澄江市中医医院是澄江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在医院大厅、LED屏幕和门诊走廊等显著位置公示。 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澄江市中医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主要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有效传播健康知识,提升健康意识,促进全民健康。 七、招标采购信息 澄江市中医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执行澄财采【2021】2号-澄江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1年版)》的通知规定,修订了我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要求,将政府采购管理作为本院内部控制管理重要内容,建立权责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20万以内的医疗器械、耗材、服务等采购经医院召开班子会决定后由医院自行采购,20万以上的都通过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公告,按照规范和要求通过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澄江市中医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聚焦医院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成立党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使党风、行风建设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确保党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用好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各种日常监督制度,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四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党内监督制度,坚持议事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上,坚决做到合规合法,符合程序规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范围,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着力推进具有医疗卫生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防控廉政风险。五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廉洁行医决心,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勤政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廉政教育学习常态化,利用专题辅导报告、廉政党课宣讲、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廉洁行医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六是强化行风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把强化行风建设与抓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使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严格新、特药品准入制度的管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保障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进行干预,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部署的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澄江市中医医院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夜间值班期间由医院总值班协调、处理。投诉接待室设在行政办公室三楼小会议室。 院办公室电话:0877—6911223 投诉电话:18987726557 市卫健局电话:0877—6911182 投诉传真:0877—6911223 邮政编码:65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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