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9月11日、12日举行,主观题考试定于10月17日上午开考,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6月10日开始。记者从省司法厅6月7日召开的2021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考试政策有新变化。 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考试范围,引导广大应试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放宽条件地方调整为87个,9个县(区、市)有调整,具体为:昆明市不再设置放宽政策地方,较2020年减少东川区、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等4个县(区);曲靖市不再设置放宽政策地方,较2020年减少会泽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宣威市等5个县(市)。三是今年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出现适用“新人新办法”的情形。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新人”主要是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发布会强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不受放宽政策调整影响。 另外,2021年客观题考试考区维持2020年的设置不变,仍为14个,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考生并入大理考区参考,迪庆藏族自治州考生并入丽江考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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