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财发〔2019〕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已经澄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澄江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支出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将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和县政法委由包干的公务费中自行安排;各学校、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县气象局不在此次定额补助范围内;各乡镇从包干的财力中自行安排,不得超过相对应定额标准。 二、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预算执行,不得从县级安排的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对“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核对本部门预算数据,未认真核对造成基本支出缺口的情况,由部门自行承担。 附件1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 一、在职行政人员综合考评奖、在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及生活补助按月发放部门预算定额: 1.在职人员 | 金额(元/人·月) | 行政人员 | 2000 | 事业人员 | 6200 | 2.离(退)休人员慰问金 | 金额(元/人·月) | 离休人员 | 1800 | 退休行政人员 | 1400 | 退休事业人员 | 1000 | 3.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 金额(元/人·月) | 离休人员 | 2000 | 退休人员 | 1200 |
二、年终一次性奖金定额 按在职行政人员一个月正常工资的基本工资发放。 三、离退人员公用经费、特需费和活动费定额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县处级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中职离休干部按1800元/人·年;县处级以下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初职离休干部按1700元/人·年。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元/人·年。 离休人员特需费:1000元/人·年。 退休人员活动费:180元/人·年。 四、公务费 公务费按单位类型分档核定,按在职在编人员分档次及标准如下: 公务费 | 档次 | 金额 (元/人·年) | 一档:政法委 | 18600 | 二档:公安局、森林公安、纪委 | 7700 | 三档: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人大、政协办、统战部 | 6000 | 四档:司法局 | 4900 | 五档:其他行政单位、一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 4800 | 六档:事业单位、二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 3600 | 七挡:学校(按学生人数安排) | 职业高中及普通高中 | 45 | 普通初中 | 40 | 小学 | 22 |
备注:公务费包含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由单位自行细化使用。由于在行政中心办公的单位水电费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在水利大楼办公的单位水电费已单独纳入预算,所以在行政中心及水利大楼办公的单位2020年公务费定额标准在原公务费基础上按每年人均800元扣减。 五、差旅费 差旅费 | 档次 | 金额(元/人·年) | 一档: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人大、政协办、统战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8400 | 二档:其他行政单位、一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 7200 | 三档:事业单位、二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 6000 |
六、公务接待费 按各部门控制数下达(详见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七、车辆供养费 财政供养车辆经费标准(包含养路费、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财政供养车辆数,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理”的原则核定,具体标准为25000元/辆·车。
附件2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 | 支出类别名称 | 计提基数--行政人员 | 计提基数--事业人员 | 年度支出计算公式(单位部分) | 备注 | 基本工资 |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 |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 | 计提基数*12 |
| 津贴补贴 | 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改革性补贴(提高标准部分)、特殊行业(岗位)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独子费、回族补贴、乡镇岗位补贴、其他津补贴(警察岗位津贴、办案津贴、检察官津贴等) | 特殊行业(岗位)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独子费、回族补贴、教护龄补贴、乡镇岗位补贴、其他津补贴(警察岗位津贴、办案津贴、检察官津贴等) | 计提基数*12 |
| 年终一次性奖金 |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 | —— | 计提基数 |
| 综合效能考核奖 | 按24000元/人·年核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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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性绩效工资 | —— | 按工资项中已核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项计提 | 计提基数*12 |
| 奖励性绩效工资 | —— | 按74400元/人·年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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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 | 机关工人: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特教津贴、艰边津贴、教护龄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 (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12*0.7%*4+(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12*1%*8 | 机关工人、事业人员 |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 | 支出类别名称 | 计提基数--行政人员 | 计提基数--事业人员 | 年度支出计算公式(单位部分) | 备注 | 医疗保险 | 工资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改革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边津贴、特教津贴、教护龄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 行政:(工资总额*12+年终一次性奖金)*8.3% 事业:(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8.3% | 20年缴费基数在19年基础上增加8% | 工伤保险 | 工资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改革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边津贴、特教津贴、教护龄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 行政:(工资总额*12+年终一次性奖金)*0.3% 事业:(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0.35% |
| 养老保险 | 工资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海关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改革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边津贴、特教津贴、教护龄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 行政:(工资总额*12+年终一次性奖金)*16% 事业:(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16% |
| 大病补充保险 | 按263元/人·年测算 (在职人数+退休人数)*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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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 | 支出类别名称 | 计提基数--行政人员 | 计提基数--事业人员 | 年度支出计算公式(单位部分) | 备注 | 公务员医疗费 | 工资总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 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改革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艰边津贴、特教津贴、教护龄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 | 行政:(工资总额*12+退休人员工资总额*12+年终一次性奖金)*5% 事业:(工资总额*12+退休人员工资总额*12+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5% | 20年缴费基数在19年基础上增加8% | 离休公用经费 | 县处级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中职离休干部按1800元/人·年核定,县处级以下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初职离休干部按1700元/人·年核定 |
| 退休公用经费 | 按600元/人·年核定 |
| 离休费 | 按工资花名册应发工资核定+10%增资部分 |
| 离休特需费 | 按1000元/人·年核定 |
| 退休活动费 | 按180元/人·年核定 |
| 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 按56000元/人·年核定 |
| 离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 | 离休按9600元/人·年核定 | 退休按6720元/人·年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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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 按3479元/人·年核定 |
| 职业年金 | 按人社局审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核定 |
| 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 | 支出类别名称 | 计提基数--行政人员 | 计提基数--事业人员 | 年度支出计算公式(单位部分) | 备注 | 离休慰问金 | 按21600元/人·年核定 |
| 退休慰问金 | 按16800元/人·年核定 | 按12000元/人·年核定 | 行政:按16800元/人·年核定 事业:按12000元/人·年核定 |
|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 按14400元/人·年核定 |
| 住房公积金补助 | 按工资项中已核定的住房公积金补助项计提 | 按工资项中已核定的住房公积金补助项计提 | 计提基数*12 |
| 住房补贴 | 按工资项中已核定的住房补贴项计提 | 按工资项中已核定的住房补贴项计提 | 计提基数*12 |
| 单位公用经费 | 按《澄江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核定 |
| 福利费 | 应发工资总额扣除独子费、公积金、公务交通补助 | 计提基数*12*2.5% |
| 工会经费 | 应发工资总额扣除独子费、公积金、公务交通补助 | 计提基数*12*2% |
| 职教费 | 应发工资总额扣除独子费、公积金、公务交通补助 | 计提基数*12*1.5%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按《澄江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核定 |
| 公务交通补贴 | 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核定 | 行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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