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澄江县财政局印发了《澄江县2020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澄财发〔2019〕122号,以下简称《标准》)。现作如下解读: 一、《标准》实施的意义 构建定额标准管理体系能够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有统一、明确的衡量标准,减少预算分配的随意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预算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 定额标准体系的建立能够统一明确各类经费的定额项目、定额标准以及预算计算核定方法,使各单位以此为依据,高效准确地编制预算,这对单位预算编制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构建定额标准管理体系将为审计等检查、监察部门提供审核依据,同时也是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衡量标准。以定额标准为尺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能够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我县实际,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公务费、差旅费等相关经费规定了具体的标准,主要内容是: (一)人员经费标准。行政人员综合考评奖标准为2000元/人•月,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为6200元/人•月,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分三个档次1800元/人•月、1400元/人•月、1000元/人•月,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分两个档次2000元/人•月、1200元/人•月,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定额核定。 (二)公用经费标准。离休人员公用经费按职务分别为1800元/人•年和1700元/人•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为600元/人•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按公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分档次核定定额标准,车辆供养费按25000元/辆.车核定。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预算执行,不得从县级安排的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要严格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对“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