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局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6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0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执行了12年的原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同时废止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26号)。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保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通知》相关规定,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 二、主要内容 《配置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进行定义。 第二章,资产配置方式及原则。对资产配置调剂、租用、购置、接受捐赠几种方式进行定义,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原则。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定义,明确相关原则以及配置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资产配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接收调剂、捐赠和租用资产的流程以及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编制程序,明确临时购置资产的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列明予以通报的情形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涉密资产配置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范围;明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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