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澄江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9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玉办通〔2019〕22号)精神,澄江市安委办结合实际牵头草拟了《澄江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等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我市城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城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18年1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供了遵循和指导。2019年4月12日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19号)。2019年11月12日玉溪市委办公室和玉溪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云办发〔2019〕19号)的通知。根据玉溪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澄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开展文件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提炼了近年来本市有关经验,针对当前城市安全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符合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切合本市实际的实施方案。我市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不断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本市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主要任务,针对本市城市安全发展中亟需破解的突出问题,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基础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制度性措施,覆盖涉及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在安全发展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4个部分,15项任务,2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二是明确了四个基本原则。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强调要建设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二是明确工作总体目标,提出到2020年市政府所在地凤麓街道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街道,其他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安全发展示范社区(村委会);到2035年,将澄江市建成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市安全发展源头管控。一是要科学制定规划。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中,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严格高危项目审批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消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要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明确责任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质量管理实行终身责任制。四是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制定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二)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一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健全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定期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实行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二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全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三是提升应急救援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实物储备,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城市安全责任。二是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界定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提高城市安全监管执法实效。三是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完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专家队伍服务机制。四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开展执法工作。 (四)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城市安全有关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纳入财政预算。督促高危行业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突出事故预防功能,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二是推广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加大城市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提高城市安全运行监测和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建立城市安全智能库、知识库、案例库,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专家队伍建设,健全辅助决策机制。三是提升市民安全素质技能。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推广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三、建设步骤 明确安排部署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具体实施阶段,全力推进建设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融入到本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推动完成各项标准任务。持续提升阶段,到2035年力争将澄江市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三是资金依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推动作用,挖掘社会资源,拓宽参与渠道,引导、支持民间资金和力量参与建设。四是强化考核问效。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 《实施方案》逐条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五、附件 (一)明确澄江市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 (二)明确澄江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安全监管责任分工。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督促《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 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原文: 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fwj/20200903/1197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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