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更好理解《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出台背景、普查工作的对象、类型和内容及目前开展的工作情况等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本次普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我们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将进一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7月9日,国务院普查办印发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等一系列文件;2020年9月、11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玉溪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全面统筹组织开展普查工作;2021年1月,省政府普查办印发了《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市于2021年1月印发了《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组建了澄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二、《通知》工作的普查对象、类型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主要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类型。结合澄江实际,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国家、省级层面于2021年4月份完成了各地边界区划更新,2021年6月份普查试点工作完成,我省共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的县是建水、双柏、盈江,目前正开展数据质量较验审核。 玉溪市级2021年5月份下发了《玉溪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近期将正式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澄江市普查办2021年1月份以来,一是成立了澄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织我市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和一次云南省视频业务培训会。三是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八部门和6个镇(街道)、分别按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填报行业部门经费测算表,并上报市普查办。四是进行了区划调整,将江川区和华宁县抚仙湖流域划归澄江市的村组向玉溪市上报区划调整申请,目前已由国家普查办进行了调整更新。五是撰写了1篇简讯、2篇工作简报。目前正起草澄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计划。 原文: 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fwj/20210208/1233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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