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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4-29 16:38 点击率: 1138打印 】【 关闭

关于《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18)文件要求,根据《玉溪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玉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1号)及《玉溪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分解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重点任务指标的通知》(玉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2号)的分解任务指标及相关措施,拟定《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政策起草背景过程

按照《王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县(市、区)、高新区于本实施意见印发1个月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的工作要求,由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实施方案。

根据《玉溪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玉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1号)及《玉溪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分解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重点任务指标的通知》(玉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2号)的分解任务目标和措施,微调了我市各牵头部门的分解任务目标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常委会通过

二、《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阐述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从4个方面提出21条工作任务:一是优化审批程序。简化登记注册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二是提升涉企服务效能。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提升财政金融服务水平、提升纳税便利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协同平台建设;三是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评价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四是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提出了引导新注册的市场主体经营建材销售、珠宝首饰销售、餐饮住宿、餐饮(10桌以上)、住宿(30个床位以上)以及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登记注册为企业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强化政策落地、强化督办考核4个方面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部分。附件1是成立澄江市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情况。附件2为“十四五”时期澄江市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8日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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