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澄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4年7月16日,澄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澄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为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加快工作落实落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计划》出台的背景 为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梯次培育市场主体的支持体系,增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韧性,推动民营经济走出一条具有澄江特色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道路,根据《玉溪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澄江市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意见》、《澄江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2021—2025)》等文件要求,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后制定本计划。计划明确了行动目标,部署了10大专项行动,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主要指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依托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健康养生城市、国际会议中心城市”契机,围绕“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制造业”的发展思路,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滇中城市群发展。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3.11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5713户,年均增长20.21%,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2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市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达到66%以上。到2025年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45%以上。 (三)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大专项行动。1.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畅通惠企政策共享渠道,落实“三办一销号”及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形成问题发现、研判、交办、解决、反馈的闭环机制。2.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常态化监管。3.产业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产业融通创新、开放合作,提升企业创新及项目落地服务能力,提升制造业全产业链水平。全力推动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物资源加工、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业。4.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转变市场主体倍增发展思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到2025年,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530户以上。力争“四上企业”户数达到297家。5.企业培优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5户、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突破16户;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8户。6.数字赋能专项行动。支持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上云用云,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1户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1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生产制造关键环节全数字化。7.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强化金融支持保障,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担保服务,推动企业直接融资。8.人才引培专项行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企业家出省、出国交流学习。9.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施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完善维权救济制度,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10.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组织各类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实现专精特新企业“一对一”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建立健全澄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要素保障,完善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
政策文件: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澄江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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