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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分级管理办法和澄江市镇(街道)赋权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4-07-30 17:4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分级管理办法和澄江市镇(街道)赋权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政策解读

 

《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分级管理办法和澄江市镇(街道)赋权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澄政发〔20248号),现将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明确乡镇(街道)审批权限和执法主体地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镇(街道)在服务保障企业和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20246月份以来,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郑学容安排部署,召集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澄江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组成调研组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调研的方式对澄江市6个镇(街道)赋权事项进行全覆盖摸底评估,按照  (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市政府审定的程序,开展镇(街道)赋权事项摸底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82法定职权列入清单,形成《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为保障“两个目录”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各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镇(街道)职责边界范围,编制出台《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分级管理办法》《澄江市镇(街道)赋权事项办事指南》并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决定》,经二届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决定》公布了《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管理办法》及《办事指南》,就统筹抓好《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落地,提出了2个方面的要求。

(一)关于《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镇(街道)行使的法定职责,共计82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已于20235月废止,《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中第707374754项其他行政职权事项不再列入乡镇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1项。

《行政赋权目录》是各镇(街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通过摸底评估,按照 “镇 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市政府审的程序,在省政府《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内选取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澄江市共计赋权7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78项,涉及自然资源、民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草、文旅、人社、消防救援等10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二)统筹抓好《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编办、司法局、政务服务局要形成合力,负责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镇(街道)抓好赋权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镇(街道)是赋权事项的实施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行政职权赋予镇(街道)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列入镇 (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依法编制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共同构成镇(街道)权责清单。本通知公布后,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编制完成权责清单,签订赋权移交协议。实行“一镇(街道)一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委编办要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镇(街道)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加强镇(街道)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体化组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市司法局要全面落实镇(街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镇(街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加强执法队伍组建、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双向推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各项实施依据、实施规范及办事流程,对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有关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网络技术应用、优化执法流程等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排出培训时间计划表,认真组织培训。确保镇(街道)相关人员熟悉赋权事项运行要求和工作流程,实现赋权事项顺利移交镇(街道)实施。在赋权之前立案的案件,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结。动态调整移交至行业主管部门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自政府作出调整决定之日起履行相关工作职能职责,在移交之前立案的案件,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办结。对于违反规划类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规划区范围以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为准。涉及集有土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按照属地范围,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开展处置工作。

、有关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此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及各行政赋权部门、镇(街道)要按照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4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实施镇(街道)权责清单。

(二)强化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镇(街道)接受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省级进行动态调整后,镇(街道)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监督评估。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实现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相关文件: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澄江市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分级管理办法和澄江市镇(街道)赋权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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