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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玉溪市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玉溪市住建局 时间:2018-08-20 10:36 点击率: 133打印 】【 关闭

问题1玉溪市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监管机制体制,培育一批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全省规模最大、质量最高的建筑产业体系,打造建筑业总部经济,有效推进玉溪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到2020年,全市新增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一级专业承包企业3家,培育产值超过10亿元的5个以上建筑企业;全市实现建筑业增加值达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占GDP的比重达6%以上。

问题2:如何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企业?

答:一是全力推进建筑企业混合制改革,大力支持市内外优质建筑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合作,培育发展一批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企业集团。积极扶持建筑行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转型升级,力争每年新增1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快推进高资质等级、高技术含量建筑业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建筑施工企业与房产、规划设计企业强强联合,推进传统建筑企业单一承接业务方式向综合承接业务转变,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逐步做大建筑业经济规模。二是大力支持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组建中小型建筑业企业,鼓励装饰装修从业人员申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着力发展中小型特色专业建筑业企业,培育一批特、精、细的专业资质承包建筑业企业。

问题3如何培育建筑业产业集群?

答:一是加强木工、水电工、砌筑工、钢筋工等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建立一支技艺精湛的建筑业队伍,大力培育发展建筑业服务企业;二是支持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鼓励建筑业从业人员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三是加快发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等企业,积极探索投资开发、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建筑业发展模式,拓宽经营服务业务。通过大力培育发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和装配式建筑业企业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着力打造现代建筑业产业集群。

问题4怎样强化我市建筑市场的监管?

答:一是建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备案跟踪制度,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全程监督管理,全面掌控建筑业企业运营情况,严把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效率。二是实行建筑业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建筑业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倡导建筑业服务“工匠”精神,建立从业人员道德准则,构建建筑业发展诚信体系,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

问题5:如何才能创新我市建筑业企业的发展

答:(1加快构建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兴办技术研发机构、开发专利技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在应用BIM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广建筑业节能减排新技术,加快建筑业设备更新,提高建筑企业的机械装备率,推进建筑产品节能化、环保化、生命周期最大化进程,不断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3加快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引进各类高端专业人才,积极培养建筑业技术研发、企业经营、项目管理、产业工人等专业人才,并切实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问题6:如何才能做大做强建筑业总部经济?

答:1着力强化招商和开放合作,推进建筑业强内功、具规模、提质量、创品牌,打造建筑业总部经济,把建筑业培育成玉溪新的经济增长极;(2锁定省内外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实施精准招商,重点引进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兼并、重组市内建筑企业设立子公司落户玉溪,引进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具备行业知名建筑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10亿元以上、近三年上缴建筑业税收均在800万元以上等条件;3支持市内建筑业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模式,增强市内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4鼓励市内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承包国内外建设工程和承接建筑业相关业务,做大做强建筑业总部经济。

问题7怎样保障玉溪市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

答: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溪市加快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工商局、统计局、招商合作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市建筑业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2强化对策措施

1在市内投标中标的市外建筑业企业,鼓励和支持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具有资质的工程项目建筑公司或子公司,确保在辖区内建筑业产值统计和税收征管。2全面清理建筑业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科学、高效的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承诺,建立便捷审批机制,提高建筑业建设工程审批效率;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建筑业工程项目建设各类保证金、押金。3实行建筑业工程建设容缺受理审批制度,项目申报主材料齐全其他材料欠缺的,业主书面承诺后可依法实行容缺受理审批。4实行社会投资自主发包制度,社会资本在市内投资的项目工程建设,除涉及公共安全等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外,可由投资主体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施工建设。

问题8:《玉溪市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制定了哪些扶持政策?

答:1.奖励政策

1)市内建筑业企业晋升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的奖励300万元、一级企业资质的奖励5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20万元、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或监理企业的奖励20万元。(2)市内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15亿元、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5亿元,当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亿元,增加奖励30万元。(3)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产值达到1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亿元、增加奖励30万元;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企业,当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奖励10万元。(4)市内建筑业企业总承包本市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省级优质工程,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3万元,项目工程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计奖。(5)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认定具有法定资格行业检测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建筑业企业新制定国家级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分别奖励10万、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在国内新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个人)每项奖励5万元。

2.税费政策

1)对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建筑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2)对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建筑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高管职工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县区部分,前5年按50%奖励4)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新建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基地厂房等设施应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市县区部分,一次性全额奖励企业,工程竣工后次年执行。

3.用地政策

1)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在新建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厂房和基地等所需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和选择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2)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根据企业需求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3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分期缴纳。

4.其他政策

1)引进在玉溪新注册或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办公设施期间,免费提供过渡性办公场所,企业职工可享受市内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2)市内建筑业企业获得1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或2项以上(含2项)省优质工程奖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担任国家级施工工法第一主编人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3)市内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增项资质时,除行政许可机关另有规定外,非公或乡镇企业系列工程技术类职称等给予认可;取得非公系列工程技术类助理工程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并达到相应条件,可申报评审工程类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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