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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 (三)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四)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 样 1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 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 (二)资金使用不合规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六、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 (二)加强资金监管 (三)加强合同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澄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市和农村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环境管理等工作,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023年市住建局年初预算收入31,605.07万,预算支出31,605.07万,年终决算收入26,559.14万,决算支出26,559.14万,年中预算支出调整增加30万,调减4,936.21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74.49分,评价等级为“中”。 评价认为: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算编制合理、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按规定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项目开工率、工程竣工率、垃圾处置完成率、渗滤液处置完成率均达100%。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垃圾资源化处置程度较高、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7.87%。 但同时存在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 一是绩效目标描述过于宽泛,未对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定量描述,不符合《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第五条第二款“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质量不高。如“项目完成时效”指标与指标值“≥80%”,逻辑不符,且该指标属于时效指标,不应归类为数量指标,不符合《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云财绩〔2021〕40号)第十三条第七款“数量指标反映预期产出公共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数量”的规定。部门绩效指标导向不清晰,重点不突出,缺乏对部门履职的具体考核。 (二)资金使用不合规 部分项目存在将省级补助资金外借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如澄江市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资金借予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400万元,借予澄江市国资委1,900万元,借予玉溪吴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借予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以上行为不符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严格按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与湖泊保护治理无关的支出。无关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的规定。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如《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是部分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有误。如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渲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20日签订的《澄江市大山垃圾填埋场创卫整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中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玉力空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在2021年10月8日签订的《变形监测合同书》,合同内容中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依据有误,无此法规。 四、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 一是建议在描述年度绩效目标时不应过于宏观描述,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第五条第二款“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将本年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目标及效益等进行具体的定性、定量描述。 二是建议部门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注意绩效指标名称、指标性质、指标值逻辑一致,指标分类应准确具体,可参照《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云财绩〔2021〕40号)第十三条第七款第一项指标设置的规定,对指标进行规范设置。 (二)加强资金监管 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目标,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让监督检查趋于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不仅要限期改正,还要常“回头看”,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同时加强对政策措施、财经法规、财务知识的学习,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不定时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项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学理论提升能力、转变理念,确保单位经济健康运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避免出现超期签订合同情况。 二是加强合同审查和监管。明确专人对合同的内容、重要事项、期限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条款合规。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169号)与《澄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便笺〔2024〕35号)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接受澄江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8月至9月对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市住建局是澄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市和农村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环境管理等工作,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级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6)负责城市建设,拟订、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执行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0)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组织架构 市住建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市政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市住建局(本级)、澄江市房产管理所(生态移民搬迁服务中心)、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澄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澄江市一水两污管理中心。 (2)人员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5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归纳总结部门“十四五”规划和资金支出结构,梳理出市住建局202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为: (1)对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管网疏通改造。 (2)完成房产信息核查系统及网签网备系统升级维护,创建房产信息安全快速管理平台。 (3)力争拆迁户顺利拆迁与安置,改善水环境,完成城市提升改造,完成污水处理,改善人居环境。 (4)完成棚户区改造、省级示范村等建设期还款,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5)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改善水环境。 (6)完成村寨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美丽村镇。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 1.年初预算 (1)预算收入 2023年1月22日,根据《澄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澄财预〔2023〕1号),对市住建局预算进行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部门2023年预算总收入31,60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225.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31.37万元。 (2)预算支出 核定部门2023年预算总支出31,605.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17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36万元,项目支出 30,315.3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5.16万元,死亡抚恤1.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3.51万元,水体支出86.44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9.55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56.7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3.29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265.9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6,960万元。 2.年中调整 根据《澄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预算调整项目经费的通知》(澄财建〔2023〕60号),部门2023年预算调整经费4,906.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调整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调增数 | 调减数 | 合计 | 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
| 5.29 | -5.29 | 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
| 4,756.48 | -4,756.48 | 澄江市凤山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金 | 30 |
| 30 |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
| 86.02 | -86.02 |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 1.98 | -1.98 | 澄江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 86.44 | -86.44 | 合计 | 30 | 4,936.21 | -4,906.21 |
3.年终决算 (1)决算收入 2024年9月9日,根据《澄江市财政局关于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澄财库〔2024〕1号),对市住建局决算进行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实际收入26,5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57.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0.38万元。 (2)决算支出 202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6,55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04万元,项目支出25,426.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6.1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市住建局2023部门整体预算申报绩效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级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设,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做好“点亮玉溪”太阳能路灯运行护管理工作。加快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建设。有效开展防污治污工作,加强污水管网排查、维护,做好生活、建筑、餐厨垃圾综合整治建设工作,改造项目等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完成剩余保障房分配、销售工作,加强廉租房、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具体的绩效指标为: (1)项目完成时效≥80%; (2)项目开工率≥80%; (3)验收合格率≥80%; (4)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具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5)服务对象满意度≥80%。 具体指标内容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市住建局预算申报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析,其2023年部门预算申报整体绩效目标、指标基本反映了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产出。但仍然存在绩效目标描述过于宽泛,未对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定量描述;部门绩效指标导向不清晰,重点不突出,缺乏对部门履职的具体考核。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与市住建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级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范村镇建设。尾水提升管、污水处理单元均建设完成。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均达到100%,12个工程项目均在本年开工,完成3个安居工程的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垃圾与渗滤液处置率达到100%、有效整治抚仙湖水环境,全年水质均达到Ⅰ类,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现垃圾资源化处置、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8%。绩效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表1: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尾水提升管完成率 | =100% | 新建污水处理单元 | =建设完成 | 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 | =100% | 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 | =100% | 项目开工率 | =100% | 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工程竣工率 | =100% | 垃圾处置完成率 | =100% | 渗滤液处置完成率 | =100% | 效益 | 履职效益 | 水质达标率 | =100% | 人居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有效改善 | 垃圾资源化处置 | =实现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8% |
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四)组织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市住建局为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考核等环节的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澄建字〔2020〕11号)。适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下属单位。 2.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各自职责情况 (1)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是预算决策机构,主要职责:确定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审议预算建议草案;监督预算执行与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2)办公室是预算职能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安全保卫、政务公开、信访、保密、建议和提案办理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住建局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财务部门主要职责: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负责财务、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4)局本级各科室、中心、下属单位是预算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一方面,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部门年度预算方案,履行本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执行方案和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据实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考察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为市住建局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升履职效能,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下属事业单位。评价的资金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947.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30,225.90万元,单位资金431.37万元,共计31,605.0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有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3)目标引领原则。绩效评价围绕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单位的履职目标两个方面开展,设置全面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围绕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确定绩效指标评价维度时按照《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要求,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综合评价。在确定评价内容和标准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任务分解情况,以反映部门履职效益。评价指标拟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9个二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满意度);32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中根据数据源的不同分别确定评分层级。 (1)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分别占权重为:“10%、28%、32%、30%”。设9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在计算整个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时,由各指标最终得分累计计算。对于涉及多个层级的指标,按照各个层级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2)指标解释 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特点,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 “决策”指标由“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部门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 “过程”指标由“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绩效自评与监控开展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 “产出”指标由“职责履行”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9个三级指标。主要综合考核尾水提升管完成率、新建污水处理单元、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项目开工率、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率、工程竣工率、垃圾处置完成率、渗滤液处置完成率。 “效益”指标由“履职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水质达标率、人居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垃圾资源化处置、社会公众满意度。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与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 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确定评价方法,主要的评价方法有: 1.综合比较法:对部门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维度的比较方法。对于实施目的明确,实施计划清晰的项目内容,将当期实施情况与预先计划或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成本易于计算而效益不易计量的项目支出内容,采用比较多个方案成本高低的方法评价资金投入的经济性;对于历史数据完整充分的项目支出内容,分析其历史上的价格变化及效益波动情况。 2.资料查阅和政策解读:首先通过全面查阅被评价单位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管理制度文件、项目资金使用相关凭证、项目实施完成相关统计数据,工作总结、贯彻执行的有关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档案资料等。 3.因素分析法:将影响投入和产生的各项因素罗列出来进行分析,并将投入产出比进行计算据以评价的一种方法,如该项目中实施进度缓慢影响因素较多,评价中仅对客观、主观、外环境和内环境等进行因素分析及评价。 4.实地调查法。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统计成果、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4.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评价抽样 根据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在抽样时主要考虑基本支出的金额占比、项目支出占比及部门年度所承担的重要工作等因素,收集工作底表数据,对受益对象进行访谈,发放部门满意度调查问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为:开展部门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及评价试点,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会审,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开展前期调研:评价工作组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充分沟通,准确了解项目概况,多渠道收集项目背景资料,重点收集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行业标准数据。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澄江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征求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评价,开展调研访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审核及分析部门总体层面数据,为项目分析和评价报告提供客观的数据和相关佐证材料,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会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评价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市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74.49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0 | 6 | 60% | 过程 | 28 | 20.01 | 71.46% | 产出 | 32 | 23.67 | 73.97% | 效益 | 30 | 24.81 | 82.70% | 合 计 | 100 | 74.49 | 74.49% |
评价认为: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算编制合理、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按规定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项目开工率、工程竣工率、垃圾处置完成率、渗滤液处置完成率均达100%。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垃圾资源化处置程度较高、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7.87%。 但同时存在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3个绩效指标中,8个指标已完成,2个指标部分完成,3个指标未完成,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职责履行 | 尾水提升管完成率 | =100% | 未完成 | 新建尾水提升管在2023年未建设。 | 新建污水处理单元 | =建设完成 | 未完成 | 新建污水处理单元在2023年未建设。 | 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 | =100% | 已完成 | 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系统升级维护后实际完成的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套数/应完成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套数)×100%=(1703套/1500套)×100%=113.53%。 | 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 | =100% | 已完成 | 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系统升级维护后实际完成的商品房网签备案套数/应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套数)×100%=(1703套/1500套)×100%=113.53%。 | 项目开工率 | =100% | 已完成 | 澄江“美丽县城”工程、澄江人民西路、竹园南路道路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修补工程、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增绿填色·点亮澄江工程、主次干道增植补绿工程、澄江文化商业街特色街区建设工程、澄江市城市更新工作、爱国卫生“勤洗手”专项行动洗手台设施安装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澄江县乡镇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共12个工程均在2023年以前开工。 | 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部分完成 | 环湖生态及棚改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2019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右所镇矣旧片区安置区建设工程,在2023年以前完成。龙润园安置房建设工程无相关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资料。 | 工程竣工率 | =100% | 已完成 | 抚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窑泥沟整治工程、澄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饮用水源地西龙潭一级保护区加设围栏和界桩工程、东岸水厂建设工程 4个工程项目均已在2023年以前竣工。 | 产出指标 | 职责履行 | 垃圾处置完成率 | =100% | 已完成 | ①2023年垃圾处置量合计为78,438.61吨; ②垃圾处置完成率=(78,438.61/65,700)×100%=119.39%。 | 渗滤液处置完成率 | =100% | 已完成 | ①2023年共处置渗滤液27,582立方米; ②渗滤液处置完成率=(27,582/24,250)×100%=113.74%。 | 效益指标 | 履职效益 | 水质达标率 | =100% | 未完成 | ①2023年抚仙湖1至8月份水质为Ⅱ类,9至12月份水质为Ⅰ类; ②水质达标率=4/12×100%=33.33%。 | 人居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有效改善 | 部分完成 |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共计94份问卷,选择“A.非常满意”的70份,“B.满意”的24份,问卷第八题平均分=(70×10+24×8)/94=9.49分。 | 垃圾资源化处置 | =实现 | 已完成 | ①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5.44%; ②餐厨垃圾通过“预处理+固液分离提油+残渣入炉焚烧+污水共厌氧”的方式,经过粗分除杂、湿解、三相分离等工序,得到油脂、残渣和废水。粗油脂直接委外综合利用,残渣送入垃圾坑经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水送入渗滤液处理站与生活垃圾渗滤液混合后集中处理;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旋转喷雾反应塔半干法+消石灰喷射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系统;
| 效益指标 | 履职效益 | 垃圾资源化处置 | =实现 | 已完成 | ③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澄江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该项目,对政府方运送至垃圾交付点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获得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及垃圾焚烧发电收入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 ④制定《澄江市50吨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统一、标准化的管理体系; ⑤依托澄江广播电视台频道播报有关垃圾分类新闻;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专题设置最新报道、图文直播、视频播报、聚焦各镇、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工作;围绕网民关注垃圾分类的有关内容,组织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开展在线访谈,回答网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网民互动;在主要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人群聚集的公园广场 LED 电子显示屏滚动插播与垃圾分类有关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微动漫等宣传作品。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8% | 已完成 |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效问卷份数94份,满意问卷份数92份,满意度为97.87%。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决策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6分,得分率为60%。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反映资金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指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2分,得分率为40%。具体分析情况为: 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2023年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但绩效目标描述过于宽泛,未对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定量描述。 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如“项目完成时效”指标与指标值“≥80%”,逻辑不符,且该指标属于时效指标,不应归类为数量指标,不符合《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云财绩〔2021〕40号)第十三条第七款“数量指标反映预期产出公共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数量”的规定。部门绩效指标导向不清晰,重点不突出,缺乏对部门履职的具体考核。 2.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指标下设预算编制合理性、部门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为80%。具体分析情况为: 预算编制合理性方面。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预算编制项目支出明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预算编制细化程度合理,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全口径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且编制了采购预算和购买服务预算。 部门人员控制率方面。经评价在职人员数37人,编制数38人,部门人员控制率97.37%,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良好。 “三公经费”变动率方面。2023年与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差异。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分值28分,评价得分为20.01分,得分率为71.46%。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资产管理四个层面。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指标下设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7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2分,评价得分为10.51分,得分率为87.58%。具体分析情况为: 预算执行率方面。全年预算总支出26,698.86万,完成26,559.14万,支出执行率达99.48%。 预算调整率方面。年初预算支出数31,605.07万,年中调减4,906.21万,预算调整率15.52%。 结转结余率方面。2023年度结转结余总额396.17万,支出预算数26,698.86万,结转结余率为1.48%。 结转结余变动率方面。2023年相比较上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少45.21万。表明部门对结转结余资金控制较好。 公用经费控制率方面。经评价2023年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21.72万,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71.29万,公用经费控制率达30.47%。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良好。 “三公经费”控制率方面。经评价“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57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88万,“三公经费”控制率83.51%。 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经评价2023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2.97万,政府采购预算数3.57万,政府采购执行率83.19%。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指标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8分,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为50%。具体分析情况为: 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印发《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澄建字〔2020〕11号)、《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手册》(澄建字〔2019〕152号)、《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将省级补助资金外借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如澄江市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资金借予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400万元,借予澄江市国资委1,900万元,借予玉溪吴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借予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以上行为不符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严格按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与湖泊保护治理无关的支出。无关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的规定。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经评价市住建局已按规定内容与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3.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指标下设绩效自评与监控开展情况、政府采购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5分,评价得分为2.5分,得分率为50%。具体分析情况为: 绩效自评与监控开展情况方面。经评价,部门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绩效自评与监控工作,并将自评与监控信息录入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但绩效自评与绩效监控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无相应佐证资料。 政府采购规范性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如《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是部分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有误。如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渲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20日签订的《澄江市大山垃圾填埋场创卫整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中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玉力空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在2021年10月8日签订的《变形监测合同书》,合同内容中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依据有误,无此法规。 4.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指标下设资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2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3分,评价得分为3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分析情况为: 资产管理安全性方面。经现场评价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无资产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利用率方面。所有固定资产均在使用。 (三)产出情况分析产出指标下设职责履行1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为32分,指标得分为23.67分,得分率为73.97%。职责履行指标下设尾水提升管完成率、新建污水处理单元、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项目开工率、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率、工程竣工率、垃圾处置完成率、渗滤液处置完成率9个三级指标。具体分析情况为: 1.尾水提升管完成率方面。新建尾水提升管在2023年未建设。 2.新建污水处理单元方面。新建污水处理单元在2023年未建设。 3.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完成率方面。系统升级维护后实际完成的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套数1,703套,应完成客户房产信息登记套数1,500套,已达到预期目标。 4.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方面。系统升级维护后实际完成的商品房网签备案套数1,703套,应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套数1,500套,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率达113.53%。 5.项目开工率方面。经现场核查,澄江“美丽县城”工程、澄江人民西路、竹园南路道路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修补工程、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增绿填色·点亮澄江工程、主次干道增植补绿工程、澄江文化商业街特色街区建设工程、澄江市城市更新工作、爱国卫生“勤洗手”专项行动洗手台设施安装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澄江县乡镇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共12个工程均在2023年以前开工。 6.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率方面。环湖生态及棚改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2019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右所镇矣旧片区安置区建设工程,在2023年以前完成。龙润园安置房建设工程无相关拆迁及土地整理工作完成资料。 7.工程竣工率方面。抚仙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窑泥沟整治工程、澄江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饮用水源地西龙潭一级保护区加设围栏和界桩工程竣、东岸水厂建设工程4个工程项目均已在2023年以前竣工。 8.垃圾处置完成率方面。2023年垃圾处置量合计为78,438.61吨,已达到65,700吨的目标。 9.渗滤液处置完成率方面。2023年共处置渗滤液27,582立方米,已达到24,250立方米的目标。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下设履职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81分,得分率为82.7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履职效益 履职效益指标下设水质达标率、人居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垃圾资源化处置3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为下15.02分,得分率为75.10%。具体分析情况为: 水质达标率方面。2023年抚仙湖1至8月份水质为Ⅱ类,9至12月份水质为Ⅰ类,水质达标率为33.33%,对抚仙湖流域的水体治理仍需加强。 人居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方面。该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向进行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收回问卷94份,其中选择“A.非常满意”的70份,“B.满意”的24份。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对人居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情况较好。 垃圾资源化处置方面。 一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5.44%,已达60%的目标。 二是具有垃圾分离分选技术。餐厨垃圾通过“预处理+固液分离提油+残渣入炉焚烧+污水共厌氧”的方式,经过粗分除杂、湿解、三相分离等工序,得到油脂、残渣和废水。粗油脂直接委外综合利用,残渣送入垃圾坑经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水送入渗滤液处理站与生活垃圾渗滤液混合后集中处理;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旋转喷雾反应塔半干法+消石灰喷射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系统。 三是澄江市具有垃圾处理的政策支持。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澄江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该项目,对政府方运送至垃圾交付点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获得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及垃圾焚烧发电收入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 四是部门建立统一、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制定《澄江市50吨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五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认识。如部门依托澄江广播电视台频道播报有关垃圾分类新闻;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专题设置最新报道、图文直播、视频播报、聚焦各镇、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工作;围绕网民关注垃圾分类的有关内容,组织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开展在线访谈,回答网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网民互动;在主要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人群聚集的公园广场 LED 电子显示屏滚动插播与垃圾分类有关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微动漫等宣传作品。 2.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下设社会公众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分为9.79分,得分率为97.90%。具体分析情况为:该指标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效问卷份数94份,满意问卷份数92份,满意度为97.87%。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规范一是绩效目标描述过于宽泛,未对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定量描述,不符合《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第五条第二款“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质量不高。如“项目完成时效”指标与指标值“≥80%”,逻辑不符,且该指标属于时效指标,不应归类为数量指标,不符合《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云财绩〔2021〕40号)第十三条第七款“数量指标反映预期产出公共产品和提供服务 的数量”的规定。部门绩效指标导向不清晰,重点不突出,缺乏对部门履职的具体考核。 (二)资金使用不合规 部分项目存在将省级补助资金外借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如澄江市抚仙湖全流域截污治污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资金借予澄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400万元,借予澄江市国资委1,900万元,借予玉溪吴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借予澄江市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以上行为不符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严格按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与湖泊保护治理无关的支出。无关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的规定。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如《澄江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二是部分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有误。如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渲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20日签订的《澄江市大山垃圾填埋场创卫整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中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与云南玉力空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在2021年10月8日签订的《变形监测合同书》,合同内容中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依据有误,无此法规。 六、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一是建议在描述年度绩效目标时不应过于宏观描述,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第五条第二款“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将本年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目标及效益等进行具体的定性、定量描述。 二是建议部门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应注意绩效指标名称、指标性质、指标值逻辑一致,指标分类应准确具体,可参照《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云财绩〔2021〕40号)第十三条第七款第一项指标设置的规定,对指标进行规范设置。 (二)加强资金监管 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目标,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让监督检查趋于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不仅要限期改正,还要常“回头看”,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同时加强对政策措施、财经法规、财务知识的学习,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不定时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项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学理论提升能力、转变理念,确保单位经济健康运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避免出现超期签订合同情况。 二是加强合同审查和监管。明确专人对合同的内容、重要事项、期限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条款合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4.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
H1.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澄江市住建局.xls
H1.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澄江市住建局.xls
H2.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澄江市住建局.xlsx
H3.附件3: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澄江市住建局.xlsx
H4.附件4: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澄江市住建局.xlsx
H5.附件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澄江市住建局(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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