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澄江市委、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澄江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法治澄江、法治住建一体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澄江市住建领域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澄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坚持党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住建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中共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热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期,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研究制定法治住建规划计划,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印发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内设法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职能股室加持、兼有法律顾问专业支撑的法治工作队伍,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协同有序运转。一年来,局党组听取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认真贯彻落实《澄江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四位一体”考核制度》,述法与述职同步进行。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动城乡建设管理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动住建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2024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股室、法律顾问,对《澄江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澄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澄江市排水管理办法》、《澄江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规范性文件与《云南省抚仙湖条例》的冲突条款进行了专题研究,为市政府修订规范性文件提供支撑依据。 2024年,我局草拟了《澄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送审稿)》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执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合法。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拟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了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各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服务作用。聘请1个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担任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法律顾问。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9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合同等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参与研究、办理应诉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破产清算案一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一体化极简审批,持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澄江市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审批事项均已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由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实现了“一站式审批”。 2.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深化工程项目“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牵头推行澄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将审批工作大致分为策划生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对应阶段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大幅提速、手续大幅精简、工作更加规范。 3.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34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29个工作日以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预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到系统外无审批。2024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120件。实施行政处罚5起,其中:警告1起,罚款4起,共处罚金31.60万元。实施各类行政检查39次,行政确认6件,备案26件。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了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网联合报装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扎实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落实。在市政务大厅设立水电气网联办综合窗口及水、电、气专窗,从报装申请、受理、审查、反馈、告知等全过程实现线上办理。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服务,做好水电气网接入方案设计、连通获得等全过程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由水电气网报装企业作出承诺后即可开挖,给予用户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获得水电气网除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联合窗口“一站式”报装办理外,还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线上报装,实现“零材料”“无纸化”“零跑腿”报装办理,实现电气网联合报装服务更有力度和深度。持续平稳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联合验收一件事”,2024年累计办结“水电气网联合报装”2起,公租房申请164起,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7起。工程建设项目用水报装精简为“申请”“设计施工挂表”2个环节;用气报装精简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3个环节;用电方面:低压用电报装环节精简至“业务受理、现场服务”2个环节,高压用电报装环节精简至“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及接火送电”3个环节;用网方面:通信报装自资料齐全至完成报装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执法力度;积极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培训与试用推广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趣看视频云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云南省住建厅、玉溪市住建局视频会、各级(含本级)住建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现场培训等方式共计开展执法培训23场136人次,累计培训学时126个。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2024年对上年度60宗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案卷 2 宗、行政许可案卷 58 宗)进行了评查。经评查,各案卷申请材料齐全、审查程序规范、承诺期限明确、许可审批核发、文字表达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共组织3人参加执法人员考试(换证),3人均考试通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等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实现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时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并按规定在信用信息等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4.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按照《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住建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负有行政执法的股室(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开展排查梳理,经排查,2024年以来未发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5.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按审慎原则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杜绝滥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监督公开透明,合理公正。完成检查实施清单认领、审核,编制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1起(其中:单部门抽查9起,联合抽查2起;本级任务1起,省市配额任务10起),抽查结果均及时录入系统并公示公开。 7.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梳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线索,2024年实施各类行政检查39起,承办领域内行政处罚案件5起,办结5起。 (六)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1.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将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采用户外大屏、LED显示屏、布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及进工地进项目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2024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市节水、城镇燃气、建筑节能、安全生产(“安全月”、“质量月”)、市政工程招投标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并做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社会面宣传活动。举办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培训3期培训100余人次。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制度,统筹推进我市住建领域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等动态调整制度,严格把控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270条,其中:住房保障信息26条、法律法规解读信息18条、公开目录及指南2条、行政许可信息5条、污水、垃圾治理及村镇建设信息5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条,供气供水服务领域及水质监测、检测信息161条,消防、燃气等安全生产信息9条,年度工作报告及部门预决算信息16条,房屋征收信息2条,市政建设及其他综合信息24条。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起,办结3起,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与实现法治澄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访案件数量较多,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矛盾纠纷化解压力较大。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法治城乡建设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城乡建设与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地方规章引领作用,为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充实执法及监督力量。切实解决好职能执法股室及法制审核、监督股室人员配置不足及混编混岗问题,不断充实执法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服务水平。 (三)加强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备和动态清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股室、部门职能和职责边界,理顺部门关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妥善处置线索。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渡期间,按照“谁监管、谁执法”原则和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由职能股室单位的分管领导牵头研判,职能股室或单位作为案件承办机构,强化法制审核,统筹调度执法人员力量,依法受案并办理,确保线索清零。三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规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全国全省全市营商环境最优水平,围绕持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和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任务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认真补短板、强弱项,以更细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推动审批制度改革。 (六)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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