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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转发省厅、国土部呈澄高速批复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6-14 08:19 点击率: 314打印 】【 关闭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澄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澄江段)用地的请示》(澄政发〔201563号),经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批准。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637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落实批复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时缴纳相关规费,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并将批后实施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附件:《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637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794号)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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