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澄华高速征补告〔2021〕2号 为确保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澄江市人民政府拟定了《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九村镇龙潭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面积3.3183公顷,其中耕地(旱地2.5111公顷);其他农业地0.8072公顷,权属、地类详见《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次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市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人工作日内向澄江市人民政府提交《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附件:1.《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3.《听证申请书(样例)》 4.《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澄华高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0877-6911512 澄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0877-6913822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澄江市人民政府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照《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澄政复(2021)20号)等文件,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范围位于九村镇龙潭村民委员会。详见《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土地现状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涉及九村镇龙潭村民委员会大枯井村民小组面积2.7070公顷,其中旱地2.0298公顷、其他农用地0.6772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748公顷;沟渠0.0186公顷;田坎0.5838公顷);龙潭村民委员会龙潭村民小组面积0.6113公顷,其中旱地0.4813公顷、其他农用地0.1300公顷(田坎0.1300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详见《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可以征收情形。 四、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次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标准执行。 1.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测算单元(行政区个数) | 涉及人口(万人) | 测算面积(亩)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区片标准 | 其中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I | 凤麓街道办事处:拥晖社区、仪凤社区、揽秀社区、澄波社区;龙街街道办事处:万海社区、龙街社区、华光社区、高西社区、忠窑社区;右所镇:右所社区、小西社区、旧城、吉花社区 | 13 | 6.4878 | 75835.22 | 182500 | 73000 | 109500 | II | 龙街街道办事处:广龙社区、双树社区、左所社区;右所镇:补益 | 4 | 2.1184 | 74636.21 | 162000 | 64800 | 97200 | III | 龙街街道办事处:立昌社区、禄充社区、养白牛社区、尖山社区、提古社区、梁王社区;右所镇:小湾社区、矣旧社区、吉花社区;海口镇:海口社区、松元、新村、永和;九村镇:龙潭、九村社区、七江、东山 | 17 | 5.1784 | 484239.49 | 92000 | 36800 | 55200 | 汇总/平均综合地价 | 34 | 13.7846 | 634710.92 | 111044 | 44418 | 66626 |
2.澄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 区片编号 | 区片综合地价 | 分地类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集体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1 | 1 | 1 | 1 | 0.3 | 1 | 1 | 1 | 0.3 | I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54750 | 182500 | 182500 | 182500 | 54750 | II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486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48600 | III | 920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27600 | 92000 | 92000 | 92000 | 27600 | 备注:1、土地补偿费比例为40%,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 |
五、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土地征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129号)及《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澄政复(2021)20号)执行。 六、安置途径 以货币补偿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拆迁补偿费。涉及被征地的人员,采取多渠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率。 七、社会保障 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听 证 申 请 书(样例) 澄江市人民政府: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澄华高速征补告〔2021〕2号,于 年 月 日在 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内进行公告,经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被征地村民会议),多数村民(被征地村民)对《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存在异议,特申请听证。 一、申请听证事项 1.…… 2…… 二、申请听证的依据及理由 1.…… 2…… 申 请 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澄江市人民政府: 《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收悉。本次征收涉及九村镇 村民委员会 小组集体土地面积 亩。经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被征地村民会议),多数被征地的村民对《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村民委员会(章) 村民小组(签印): 年 月 日 被征地的村民组织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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