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政征预公告〔20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征收土地范围 :涉及澄江市九村镇九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九村镇龙潭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第十一村民小组;龙街街道办事处提古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辖区内集体土地,共涉及2个镇(街道)3个村(居)民委员会5个村(居)民小组。详见澄江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42.5894公顷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拟定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3日由澄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澄江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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