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澄江市人民政府依据澄江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小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高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居民小组、辖区内集体土地。共涉及1个街道1个居民委员会3个居民小组。 二、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总规模为1.6573公顷,其中农用地1.6568公顷(其中耕地1.5163公顷、草地0.0028公顷、其他农用地0.1377公顷、),未利用地0.0005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澄江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本次拟征收土地1.6573公顷,征收标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1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涉及Ⅰ片区;Ⅰ片区:耕地补偿标准为273.75万元/公顷,水田273.75万元/公顷、草地273.7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273.75万元/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均为273.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82.125万元/公顷。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溪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通知》(玉政通〔2022〕2号)。 五、安置对象 拟征地范围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98人。 六、安置方式澄江市人民政府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拆迁补偿费。涉及被征地的人员,采取多渠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岗位培训,通过招商引资后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率。 七、社会保障 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部缴入当地社保专户49.7190万元。下一步由澄江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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