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澄江市人民政府依据澄江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局、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立昌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辖区内集体土地。共涉及1个街道1个居民委员会1个居民小组。 二、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总规模为11.0471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1.0471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澄江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澄江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四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本次拟征收土地11.0471公顷,征收标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1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涉及Ⅰ片区;Ⅲ片区: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138.0000万元/公顷。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溪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通知》(玉政通〔2022〕2号)。 五、安置对象拟征地范围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698人。 六、安置方式澄江市人民政府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拆迁补偿费。涉及被征地的人员,采取多渠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岗位培训,通过招商引资后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率。 七、社会保障 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部缴入当地社保专户331.4130万元。下一步由澄江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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