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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7 14:39 点击率: 115打印 】【 关闭

澄政发〔20177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


澄江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实现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提高全县人民健康素质,同时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共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玉发〔201641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溪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的通知》玉政发〔2016243文件精神,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玉政发〔2017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贯彻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办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和活动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及《澄江县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全民健身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具有澄江特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十二五期间,澄江县共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资金351万元,县级筹措体育彩票公益金186万元,其中投入镇(街道)、行政村351万元,实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乡镇项目4个,村级项目45个。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62平方米,城乡居民全民健身条件有较大改善。开展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澄江县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0人,其中国家级6人,一级68人,二级108人,三级168人,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为1个。单项体育协会14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1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健身气功活动站点5个、全民健身站点3个,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35.5%以上。五年来我县荣获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家,先进个人1人。

但随着澄江县发展步入改革攻坚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与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澄江本土品牌赛事匮乏,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任务依然艰巨。制约全民健身发展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体育法治建设亟待加强,体育的多元价值有待深入挖掘,全民健身改革尚需深化,体育发展方式亟需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玉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创新活县、产业强县、共享和县战略。强化体育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体育管理职能,建设场地设施体系、组织体系、活动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于一体的、具有澄江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澄江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全面提升澄江体育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澄江体育发展综合水平,将体育建设成为健康澄江的标志,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打造澄江生命健康之城。

(二)发展目标

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澄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共进、融合共通发展。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抓手,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多彩、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澄江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保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全县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主要任务

(一)全民健身目标任务

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普及全民健身项目和方法。到2020年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38%以上。落实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政府按照人1的标准落实全民健身工作经费

    (二)全民健身网络实体化

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体育俱乐部等群众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服务逐步社会化。扶持本土体育健身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休闲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全民健身产业服务圈建设,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提升县级健身指导网络服务能力,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人群的体质检测、服务工作,积极推广科学健身方法。

体育健身组织体系网格化。重点扶持草根性、项目化和自生力强的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组织数量显著增加,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向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方向发展。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人。壮大基层体育组织,形成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服务人员环环相接的全民健身组织链条。

(三)全民健身树澄江形象、促交流

加强澄江县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澄江的知名度,使赛事活动多元化。加快推进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启动澄江县体育文化精品建设工程,打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依托澄江县抚仙湖的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打造区域国际化赛事节会重要平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提升澄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健身意识生活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培育和传播多元体育文化。树立终身参与健身、拥有健康身心的新理念,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群的基本生活方式。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运动是良医”理念,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体育文化和社会风尚,发挥体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地区软实力等方面的作用。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澄江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1. 续抓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县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办法》,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紧推进澄江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覆盖,城市镇(街道)健身设施覆盖率超过80%,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新建或提升改造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个,实现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的目标。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需求。推动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休闲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网络。结合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加强镇街道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老城区和改造已建成居住区群众健身设施,改造城市空置场所用于体育健身。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积极推动县文体中心建设,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管理与维护,坚持建管并举,提高健身场地设施使用率。构建澄江体育产业“一核五镇、街道多基地”的布局,即重点打造环抚仙湖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和抚仙湖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1个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打造1个省级体育户外运动休闲康体基地等体育产业化项目。

2. 合理利用澄江优质户外运动资源,加强对室外健身路径进行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健身场地设施投资结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建设一批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乐园)等体育元素的景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城乡公共空间。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体育健身设施。

3. 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配套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全民健身中心健康运营。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试点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继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点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二)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服务体系

1. 体育社团组织社会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继续抓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积极做好澄江县全民健身站(点)建设,2020年,80%以上城市街道、60%以上的镇街道、农村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逐步建立“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十三五”期间,争取省级资助命2个优秀体育协会,3个优秀健身活动站点。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结合的新模式。培育和发展枢纽型、人群型、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立遍布城乡、指导高效、富有活力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培育多层次、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团队,推动开展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式管理,形成多元联动格局。

2. 服务长效化。构建澄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全县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形成横坐标,将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纵坐标,交叉联合、互相呼应,形成服务区域网格化。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严格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重点培训足球、游泳、健身气功等社会需求大、覆盖人群广的运动项目专业指导和志愿服务人员,组织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义务健身辅导,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健身指导服务便民化。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卫生院和卫生所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打造澄江县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即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居民体质测定标准、居民体质监测制度,用好居民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组织人员进社区、下乡村,推广简便易行并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和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推广科学实用的健身方法与运动处方。加强体医结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发展规划。

(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体系

1. 赛事活动品牌化。大力发展具有澄江特色的大众户外运动与体育健身活动,如健身跑、骑行、登山、攀岩、探险、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培育帆船、马拉松、赛车、滑翔伞、露营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营造澄江县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发展的浓厚氛围。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间,实现争取申请国家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及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共计400万的目标。积极创办2个县级品牌赛事、3个乡镇级品牌赛事,积极培育澄江本土品牌赛事。

    2. 赛事活动特色化。充分挖掘体育的多元价值,精心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组织开展针对不同人群多样化的健身活动,广泛建立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以足球运动为代表的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以“全民健身日”活动和“抚仙杯”篮球赛为传统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足、篮、排、乒乓等球类运动,试点推广健身气功、瑜伽、太极、民族健身操(舞)等健身活动,适时组织千人瑜伽、千人太极展示展演,尝试推广水上运动项目。

    3. 健身活动多元化。发挥晨晚练点、农村基层综合文体活动中心的平台作用,发挥各级老体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幼儿、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健步走、篮球、气排球等健身活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规范和加强对游泳、攀岩、滑翔伞、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经营的审批和监管。    

    4. 青少年体育多样化。实施澄江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体教结合,做好“体育人才后备基地”“体育项目进校园示范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的创建工作。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积极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培育工作,推动校内和校外体育的优势互补和积极联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鼓励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建立澄江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并定期展开调查。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适实调整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

各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等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实、检查长效工作机制。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及时解决推进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纳入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在规划、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经费保障

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各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确保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经费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入市场机制,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购买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捐赠和赞助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宣传保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与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增长。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挖掘鲜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传播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贡献力量。积极挖掘有一定影响力、乐于助人、具备相应素质的全民健身活动“明星”和团队领军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塑造人、教育人,激发人们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热情。

(四)法制保障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体育领域各项改革。不断提升主管部门职权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体育市场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体育行政执法水平,做好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和监管,保障健身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保障

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科技志愿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培养指导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和健身气功、民族健身操等群众参与面广、需求量大的健身项目、高危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文化广电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计划,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对全县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将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人民政府。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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