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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7 11:41 点击率: 206打印 】【 关闭

澄政办发〔201770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月22


澄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并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澄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玉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澄江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分析

一、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澄江地处云南省中部,距昆明52公里,距玉溪市87公里,下辖7个镇(街道)、52个村(社区)、438个小组,总人口21.2万人,辖区面积984.6平方公里,2015年人均GDP 4045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0元。2014年,澄江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 

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64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6个(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4所,一级民营综合医院1家,民营综合门诊部1家,村卫生室26个,个体诊所26个,学校医务室1家(阳宗镇中心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已由昆明市托管,未纳入统计);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06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2.8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2人(每千人口医生1.29人),执业注册护士15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0.89人),药剂人员31人、检验人员3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51人。编制病床476张,每千人口病床数2.67张,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床位共334张,4家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72张,1家民营医院编制床位70张。

二、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2015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门急诊诊疗服务801735人次,较2010年增加165655人次,入院治疗15796人次,较2010年增加2312人次。2015年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占比分别为51.03%48.97%

三、健康水平

(一)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全年出生人数1173人,出生率为7.61‰;死亡人数779人,死亡率5.05‰;全年自然增长人数394人,自然增长率为2.56‰。居民死亡原因疾病前五位是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伤害类疾病。

(二)传染病发病情况:2015年全年报告法定传染病9种,共计262例,年总发病率155.61/10万。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缺

澄江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数2.67张,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87张,基层医疗机构0.40张,民营医疗机构0.40张;卫生技术人员数2.83人,其中:医师1.29人、护士0.89人,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相对不均衡、结构与布局不合理、质量不高、整体使用效率偏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已成为医疗服务的新群体,现行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需服务。同时,重大、新发传染病仍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严峻形势,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等也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二、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结构有待加强

由于医疗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虽已健全,城乡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水平差距明显,中西医发展不平衡,多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心脑血管、儿科、妇产科、中医药等专科(专病)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城乡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水平差距明显,中西医发展不均衡。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受到人员、设施设备、技术等条件影响,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龙头和枢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网底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澄江县近年来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办医,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逐年增加,但目前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较低,无专科特色,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大,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专科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亟待发展。

三、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方式的快速变化,使慢性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加之抚仙湖径流区域的托管、医改的不断深化、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和澄江健康兴城的规划也对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公立医院改革任重道远

县级公立医院受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的限制,以及医院管理、监管、绩效考核、薪酬待遇及运行体系不科学,内部管理不够严格,成本意识不强,造成医院的运行成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的超支和浪费。加之当前严峻的医疗环境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医疗行业的风险高、责任重、付出与所得不平衡,导致部分医疗骨干外流,严重影响着公立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发展思路

一、立足实际,发挥优势

澄江县位于滇中城市一小时经济圈、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的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具有辐射全省和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独具优势,拥有全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湖泊抚仙湖和全国唯一的化石类世界自然遗产澄江化石地;生态环境良好,常年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如春,空气良好,适合发展医疗、养生、康体、度假、休闲等第三产业。要积极发挥澄江县在交通、自然资源、气候的优势,以健康兴城为目标,定位建设集医疗、保健、运动、旅游、疗养康复、生命科技、护理培训、医疗输出的国际化健康产业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引进优质资源,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积极引进中山大学到澄江建立投资多元化、技术高端化、管理现代化、服务多样化,体制机制创新型,集医、教、研为一体的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品质医疗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教学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由澄江县人民政府提供,由玉溪市医疗健康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中山大学负责管理经营。项目借助中山大学先进的办医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及优质的医疗资源力量,发挥名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同时吸引优质的社会力量到澄江开办民营医院,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

重视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发挥优势、提升能力为主线,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

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总体目标

根据《玉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澄江下一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澄江县人口发展(到2020年含阳宗镇、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人口总数达预计23万人)、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聚集,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内涵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差距。通过优化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澄江县未来发展相统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族人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可及便捷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澄江健康兴城,完成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争取到2020年全县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详见表(一)。

表(一) 2020年澄江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

2020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2.67

6.37

指导性

医院:

2.27

5.97

指导性

公立医院

1.87

4.91

指导性

其中:三级医院

0

2.17

指导性

县级医院

1.87

2.74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40

1.06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0.40

0.4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29

2.4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0.89

3.04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5

0.55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0.28

2

约束性

医护比

1:0.69

1:1.25

指导性

县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1:0.52

1:0.6

指导性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架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

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局、县急救站。

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等。

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厂矿、学校医务室或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节 医疗卫生服务规划设置

一、三级医院

(一)功能定位

三级医院以投资多元化、技术高端化、管理现代化、服务多样化为特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型,集医、教、研为一体的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品质医疗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教学基地。

(二)机构设置

三级医院为与中山大学合作办医,以三级医院、总床位数1200张的标准统一设计,实行分期建设,本规划期内建设500张床位,设置情况详见表(二)。

表(二) 三级医院规划

机构名称

2015

在建(新建)

项目

建设床位

规划导向

2020年规划

床位数

编制

床位

实有

床位

三级公立医院(中山大学附属澄江医院)

0

0

新建

500

中山大学合作建立一所三级医院

500

(三)床位配置原则 

一期工程到2020年建成500张床,每千人口床位数达2.17张。

二、县级医院

(一)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必须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

在澄江县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级综合医院和1个县级中医医院,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精神病科门诊,设置情况详见表(三)。

表(三) 县级医院规划

机构名称

2015

在建(新建)

项目

建设床位

规划导向

2020年规划

床位数

编制

床位

实有

床位

县人民医院

214

317

新建

186

云南省补短板项目,提升服务能力

400

县中医医院

100

100

新建

100

云南省补短板项目,提升服务能力

200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

0

改建

10

提升能力,满足妇女儿童相关需要

30

(三)床位配置原则

2020年,县级医院床位总数达63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74张。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在每个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办好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建设中路居镇心卫生院,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除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外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情况详见表四。

表(四)基层医疗机构规划

机构名称

2015

在建(新建)

项目

建设床位

规划导向

2020年规划

床位数

编制

床位

实有

床位

龙街中心卫生院

30

25


0

加强能力建设

30

右所卫生院

21

15


0

加强能力建设

21

海口卫生院

11

11


0

加强能力建设

11

九村卫生院

10

10


0

加强能力建设

10

路居卫生院

18

18


2

建设成为中心卫生院

20

(三)床位配置原则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4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考虑九村工业园区流动人口因素,床位编制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当向九村卫生院倾斜。

四、社会办医疗机构

(一)功能定位

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机构设置

在县城(环城路)3公里以外区域设置1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县域建设区域内设置1所二级医院,设置情况详见表五。

表(五)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构名称

2015

在建(新建)项目

建设床位

规划导向

2020年规划

床位数

编制

床位

实有

床位

澄江澄海医院

70

50


0

加强能力建设

70

精神病专科医院

0

0

新建

70


70

二级医院

0

0

新建

100

根据辐射范围,如辐射超出本县,床位规模可在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

100

(三)床位配置原则

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6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辐射范围如超出澄江,床位规模可适当提高。

(四)指导原则

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从提供特需服务、紧缺服务方面与公立医院形成优势互补和良性竞争。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放宽举办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业务合作,提升临床水平和学术地位,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局、县急救站,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县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加强疾病防控及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1个;独立设置急救站1个;依托县人民医院附设储血库、传染病科各1个。

整合乡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以县医院精神科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以县急救站和院前急救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

第三节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防治结合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为妇女儿童提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健康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协调配合,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的转诊和救治。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中(民族)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按照《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发挥澄江县中医(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建立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体系、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和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西医在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医学科研方面的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加大中医医院信息化支持力度。到2020年,县中医医院保持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上下联动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发展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根据澄江县地理气候条件,建立符合澄江县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引导发展老年长期医疗养老机构,加快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五、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或招标等多种形式、多个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第一节  床位资源配置

2020年,澄江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37张以内,全县床位总数控制1465张以内。

一、医院床位配置

(一)公立医院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现有床位使用率等相关指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数量。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4.91张(含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以投资多元化、技术高端化、管理现代化、服务多样化为特色体制机制创新型医院,集医、教、研为一体的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品质医疗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教学基地。

县级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领域,加大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社会办医院

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6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从提供特需服务、紧缺服务方面与公立医院形成优势互补和良性竞争。

二、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现有床位使用率等相关指标合理配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量,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控制在0.4张。

第二节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人员专项能力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

一、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

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争取达到2.43人,总量达到560人左右。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争取达到3.04人,总量达到700人左右。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数量可根据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需要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医院人员配置

医院人员配备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到2020年医护比达到1:1.25,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每村卫生室至少有3名乡村医生执业,其中: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55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澄江县常住人口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急救站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五、加强人才培养,合理使用人才

增强医教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

努力培“云岭名医”和“省级名中医”,带动和引领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和卫生管理等卫生计生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提高高层次人才水平。

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健全医药卫生人才评价、选拔、流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加强县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制定和实施基“拴心留人”政策,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健全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三节  信息资源配置

“互联网+医疗健康”为理念,有效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业务应用水平,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专用网络,继续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一卡通”。

 

第四节 其他资源配置

一、大型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依法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为控制大型医用设备所致的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保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安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

二、技术配置

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技术。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备案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和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在龙街中心卫生院建设2个临床重点科室,右所、路居镇卫生院建设1个临床重点科室,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三、经费配置

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卫生服务经费。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应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民族医)等重点领域倾斜。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辖区内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同,统筹平衡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卫生和计生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在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将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三)县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卫生事业发展;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

(五)县委编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节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负责举办本级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试点依据规划建立县医疗发展基金和项目库,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县财政专项投入力度、部分上收公立医院剩余索取权等多个途径,降低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财政加大对医疗集团发展基金的投入,推动医疗集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完善运行机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与各医院谈判协商支付总额及考核方式,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第三节 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对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价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县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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