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6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的通知 龙街街道办事处,县旅游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督查工作室、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供电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全省要举一反三,对5A、4A景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22’条严肃处理,省政府常务会春节前专题听取汇报”的指示要求,根据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5A、4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玉溪市4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2018〕-64)精神,结合即将到来的2018年春节“黄金周”,特别是按照2018年1月24、25日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督查组对我县4A级景区暗访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现将开展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澄江县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夏德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艳波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余 斌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 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成 员:李 黎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郭 颖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梁 磊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立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向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熊 琼 县督查工作室副主任 李 坤 县供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由李艳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艳玲、张云贵、魏梦露、梁萍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信息收集报送,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严肃整改 按照附件《禄充4A级景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内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对标对表,全面开展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对涉及景区内部的整改项目,由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职能部门配合;对涉及景区外部的整改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1月29日至2月10日)。对禄充4A级景区存在问题集中力量严肃整改。 第二阶段:“回头看”阶段(2018年2月11日至2月25日)。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督查工作室、县旅游发展局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四、问题清单及任务分解 (一)景区设施不完善 1. 景点停车场管理混乱。部分停车场无停车须知及指示牌;未设置停车分区及停车线,无专人值守;收费公示不规范,无上级相关部门收费批文。 整改措施:按标准和规范设置,数量满足要求,更新老化破损设施;公示停车场收费批文。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领导:李勇、梁磊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2. 垃圾桶分类设置标识不明显,部分垃圾桶破损,修复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时修复破损设施,更新垃圾桶分类设置标识。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3. 厕所管理不到位。厕所标识不明显;部分厕所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未对外开放使用,对外开放的设施不齐全;部分厕所卫生差,保洁不到位,有异味、秽物。 整改措施:对照旅游厕所管理标准,严格管理责任落实,提供规范服务。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旅游发展局 责任领导:李勇、郭颖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二)景区服务功能不完善 游船售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无导游收费公示;游客中心投诉办公室无人值守,且物品摆放混乱。 整改措施:加强对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公示导游收费标准;确保服务人员在职在岗。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旅游发展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领导:李勇、李艳波、梁磊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三)景区内旅游秩序混乱 1. 景区停车秩序混乱;景区道路车辆随意停放。 整改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景区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杨向东、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2. 景区内经营商铺秩序混乱。卫生差,保洁工具随意摆放,商品无明码标价。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商铺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商铺经营监管,严格执行价格公示规范。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领导:李勇、梁磊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3. 环境卫生有待改善。环境卫生保洁不及时,流动清扫不到位,沙滩有碎玻璃、景区道路旁有垃圾堆放,垃圾箱垃圾清运不及时。 整改措施:调整充实保洁队伍,健全落实责任制度,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四)景区存在安全隐患 1. 重要节点安全警示、提示牌数量不足。 整改措施:按标准和规范设置安全设施,数量满足要求,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2. 安全巡查工作缺失。未安排流动安保人员巡查。 整改措施:建立安全巡查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人员配置。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3. 已停业商铺物品摆放杂乱,电线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台账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完善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加强停业商铺闲置物品管理。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供电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李勇、李坤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4. 景区内施工现场无遮挡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加强施工现场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五)其他应该整改的问题 1. 存在喊客拉客行为。 整改措施:对喊客拉客行为进行整治,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2. 门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 整改措施:按照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要求,对门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3. 经营户存在欺客宰客、缺斤少两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整治,杜绝欺客宰客、缺斤少两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领导:徐立功、李勇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4. 旅游厕所新改建。 整改措施:对照旅游厕所管理标准,结合景区情况进行整改,长期规范旅游厕所保洁制度及标准实施。 责任单位:禄充景区管理委员会、县旅游发展局 责任领导:李勇、郭颖 完成时限:2018年2月10日前,长期保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禄充4A级景区整改的重大意义,务必做到人员落实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二)统筹谋划,逐一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禄充4A级景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密切协作、整体联动,逐一完成问题整改。 (三)信息畅通,及时总结。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找不足,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各类信息。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集中整改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填写《禄充4A级景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于次日12:00前报送至澄江县禄充4A级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许涛,联系方式:18314350532,报送邮箱:cjlfj280@163.com。县政府办公室、县督查工作室将对整改情况作跟踪督查抽查。 附件:1. 禄充4A级景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2. 玉溪市澄江县禄充景区主要问题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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