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18〕51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建设、开发等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 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付 铭 县林业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董子云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国民 右所镇镇长 马玉伟 路居镇镇长 许泽玺 海口镇镇长 成 员:赵丽铢 县招商合作局局长 王 增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伟刚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 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文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钟 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云寿 县农业局副局长 郭 颖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岳 霞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景阳 县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孙颜克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孙颜克兼任,副主任由林业局营林站站长杨钟学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相关事宜,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协调落实相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搜集信息、综合情况、协调沟通、管理事务,确保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正常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抓好县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事务,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负责办文、行政文书的收发、运转、审核、催办、打印、归档、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来往文电、信函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遵守领导小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三)负责县领导小组各种会务办理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及会议文件资料的草拟、审定、印发及其它工作。 (四)负责接待对外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与参建单位协调,及时了解整理工程推进情况,做好投资、进度报表统计及报送工作。 (六)完成县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变化或撤销的,由职能(业务)承接部门(单位)明确相应领导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