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18〕73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2018年度旅游产业发展 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2018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澄江县2018年度旅游产业发展
工作目标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我县全年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根据《2018年玉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结合澄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旅游经济指标 1. 2018年度,完成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同比增长8.1%;完成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同比增长18.2%;完成旅游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7.2%;住宿业营业额增速(现价)18%。 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局、县统计局 责 任 人:李艳波、王欣 配合部门:住宿业营业额报送单位 二、重大项目建设 2. 加快推进寒武纪乐园、太阳山、樱花谷项目。 责任部门:右所镇 责 任 人:李国民 配合部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加快推进广龙旅游小镇、仙湖山水项目。 责任部门:龙街街道 责 任 人:董子云 配合部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 加快推进仙湖时光栈道项目。 责任部门:县抚仙湖管理局 责 任 人:杨礼平 配合部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 加快推进仙湖锦绣、仙湖花海国际旅游度假村、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项目。 责任部门:路居镇 责 任 人:马玉伟 配合部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 加快推进抚仙湖华夏和谐文化园矣马谷度假区、抚仙湖居乐湾沃森科学园项目。 责任部门:海口镇 责 任 人:许泽玺 配合部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 启动禄充景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责任部门:龙街街道、禄充管委会 责 任 人:董子云、李勇 配合部门:县旅游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8. 加快推进以上重大旅游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投资33.2亿元,完成入库项目固定投资15.24亿元。 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王欣、徐国坤、李艳波 配合部门: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全域旅游建设 9. 积极推进“一城五镇多村”、国际医疗健康城建设。 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 责 任 人:尹文雄、叶菊英、高志刚、董子云、李国民、马玉伟、许泽玺 配合部门:县抚仙湖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发展局 10. 推进澄江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责任部门:澄江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澄江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11. 推进抚仙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责任部门: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12. 完成5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 责 任 人:李艳波、尹文雄、高志刚、董子云、李国民、马玉伟、许泽玺 13. 推进自驾车露营地建设。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 责 任 人:李艳波、董子云、李国民、马玉伟 配合部门:县招商合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14. 推进小凹村、小湾村、马房村等特色旅游村建设。 责任部门:路居镇、右所镇 责 任 人:马玉伟、李国民 配合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15. 继续推进悦莲庄园等休闲农庄建设。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 责 任 人:李文进 配合部门:县旅游发展局、县招商合作局 16. 继续推进抚仙湖生态调蓄带、时光栈道绿色景观道 路建设。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抚仙湖管理局 责 任 人:张毅、李锐光、杨礼平 配合部门:龙街街道、右所镇 17. 继续推进龙润园文化旅游特色街区建设。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凤麓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8. 推进县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9. 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推进工作。 责任部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20. 继续打造1个以上文化旅游商品品牌。 责任部门: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供销社、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沈绍坤、李春林、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招商合作局、县农业局 21. 继续开展立夏节、铜锅美食节等文化旅游节事活动。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郑江红、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招商合作局、龙街街道、禄充景区管委会 22. 继续在县电视台开设文化旅游专栏,广泛宣传旅游六要素信息。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郑江红、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 23. 继续主导开展1次以上市外客源地宣传营销活动。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招商合作局 24. 继续宣传旅游形象用语。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 任 人:赵丽华 配合部门:县旅游发展局、县招商合作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5. 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旅游信息条数4条(含4条)以上。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26. 认真整改《2017年玉溪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要求,明年考核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督查室 27. 认真研究《2018年玉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要求,7月中旬前上报半年落实情况,明年考核前上报年度落实报告。 责任部门: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李艳波 配合部门: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督查室 五、旅游安全生产 28. 健全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100%的涉旅企业全覆盖、100%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得到整改100%的监督部门和企业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责任部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配合部门:各相关旅游企业 六、旅游市场监管 29. 加强旅行社(分社、网点)、游船公司、景区(点)、星级酒店及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导游等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省、市要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游客投诉率下降,处理率达100%;做好涉及旅游的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避免发生因处置不当而造成恶劣影响。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健康、诚信、有序发展。 责任部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配合部门:各相关旅游企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照工作内容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抓落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完成任务。 (二)强化督查,取得实效。县督查室、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工作落实情况至县政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按期上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请于次年1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盖公章)通过OA系统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抄送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旅游发展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