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18〕76号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澄江县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和 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政府应急综合协调和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有效整合我县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发挥出突发事件综合协调效能,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决定建立澄江县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澄江县应对突发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应对灾害救助行为,合理调配救灾资源,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灾害救助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依据,紧紧围绕“平安澄江”“法治澄江”“和谐澄江”建设目标,建立澄江县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群体事件、意外事故等,促进全县社会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坚持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依靠基层,群众自救,广泛动员,社会互助。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应急管理责任和职责 应急管理体系由县应急委、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应急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等构成。 县应急委是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县安委会是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领导机构,县减灾委是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有关单位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镇(街道)的应急机构由各镇(街道)自行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武警澄江中队、公安消防大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各镇、街道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力量。 (一)县应急委 县应急委是全县应急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市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县应急委主任:县政府县长范永光 县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正刚 县应急委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新 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含信访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抚仙湖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烟草产业办、县招商合作局、县气象局、澄江供电有限公司、县人民银行澄江支行、电信澄江分公司、移动澄江分公司、联通澄江分公司、广电网络澄江支公司、中石化澄江支公司、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 县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简称县应急办),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新兼任应急办主任,县应急办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指导县直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全县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报告、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督促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承担市应急办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安委会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和指导意见,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县人民武装部和县武警中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县安委会主任:县政府县长范永光 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高正刚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新 县安委会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抚仙湖管理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森林公安局、人民银行澄江县支行、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安委办)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安监局局长兼荣树坤任办公室主任,县安委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镇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做好与自然灾害、防震抗震、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动植物重大疫情防疫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县减灾委 县减灾委员会是全县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减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减灾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防灾减灾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研究制定减灾救灾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组织实施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受灾群众安置救助、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各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主任:分管副县长朱云海。 县减灾委副主任:县人武部部长潘军、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杨志军、县民政局局长陈永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徐国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尹文雄、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局长叶菊英、县防震减灾局局长夏彦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澄江中队。 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减灾办)在县民政局,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减灾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减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当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会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重特大灾害的重点地区,做好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落实防范措施,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会商,对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研究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收集、汇总、评估和报告灾情信息、灾区需求及减灾救灾工作,代县减灾委起草减灾救灾方面的各类文稿,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调运和供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负责灾情和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完成县减灾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其余各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保卫、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秩序,参与情况调查,控制可疑人员。 县民政局:负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置相应数量的应急物资,保证基本应急物资供应,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处置工作,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管理、调拨、分配救灾物资。 县人社局:负责协调与突发事件所造成损害相关的各类保险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恢复重建中用地规划和供地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监控、调查取证及有关信息上报,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自然生态系统(除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对事故现场损毁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组织协调建设工程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防汛以及因灾被损毁的道路、排水等县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修复工作,按照救援要求,调集施工工程车辆和大型机械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安全事故灾难、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铁路、电力等骨干企业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的生产运输,督促协调各通信公司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县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防信息,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应急救援救助资金,会同县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调查,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报、传达和统计工作,协调各救援单位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任务,指导企业做好恢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及江河、水库及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旱、涝灾害的灾情评估,搞好水源调度,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或预警信息,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为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有关气象信息和技术支持。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做好应急事件中伤病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工作,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县旅发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景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妥善疏散突发事件滞留游客,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县抚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抚仙湖水域的水上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工作。 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提供震后震情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参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处置,根据要求,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群众和抢救物资。 县消防大队:参与组织指挥或指导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制定各类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县应急救援支队的日常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承担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组织调度全县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实施紧急处置。 澄江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县应急委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预警机制 (一)突发事件监控预警与信息报送 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关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关注生产事故监控信息,县卫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关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县各单位、各镇(街道)及相关企业要落实责任,时刻关注全县各方面信息,及时将危险源监控信息、预警信息、社会舆情等重要信息报送县应急办,对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县应急办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县有关单位,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等发布信息。 突发事件稳定前,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突发事件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此次突发事件损失情况。 关于突发事件损失情况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应急响应 (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救援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密切保持与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协调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五)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五、附则 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较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及时请示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所有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响应标准、响应级别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界定,应急程序、措施按照相应预案执行实施。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维护、更新、修改由对应部门负责。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
|